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题目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
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
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
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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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某是A国派驻C国的参赞,乙某是B国派驻C国的领事.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对于甲乙在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某在C国自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B.乙某在表明领事身份后,以领馆的名义向C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被售房公司起诉,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C.乙某在闲暇娱乐对与C国人丙某发生口角,将丙某殴打至重伤,对此B国没有管辖权

D.甲某在C国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诉讼,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
78答案:A、B 考点:外交与领事人员特权与豁免讲解:外交人员拥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和有例外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情况包括: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如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就不能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也无相关的作证义务。故A项中,甲某的交通肇事属于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一故C 国没有管辖权,A项正确。B项中乙某是以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属于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但是以领馆的名义提起的不动产诉讼,不在此范围,故B项正确。C项中乙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其本国B国有管辖权,散C项错误。D项中甲某是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的诉讼属于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故C国有管辖权,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

第2题:

玛丽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玛丽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撞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

A.只有玛丽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C.己国不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

D.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本题涉及领事官员与外交人员不同的特权与豁免。玛丽是领馆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玛丽是在周末出游时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B选项不正确,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因此,吉姆本人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C选项不正确,与上述理由相同,玛丽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免。
【相关考点梳理】领事特权与豁免权,看32题相关考点梳理

第3题: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除非另有声明,两国之间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及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

B.领事机构主要负责在接受国全境保护派遣国国民或法人的利益

C.外交关系断绝,领事关系也随之断绝

D.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程度与领事特权和豁免基本相同


正确答案:A
【考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相关规定
【解析】A项说法正确;领事机构主要负责在接受国领事辖区内保护派遣国国民或法人的利益,不是接受国全部,故B项错误;外交关系断绝并不意味着领事关系断绝,C项错误;外交特权和豁免范围要大于领事特权和豁免,故D项错误。

第4题: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
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
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
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官员的派遣。A项,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22条,领事官员原则上应属派遣国国籍,但如果经接受国明示同意,也可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领事官员,A项错误。
BCD项,此外,根据该《公约》第18条,两个以上国家经接受国之同意得委派同一人为驻该国之领事官员,可见,经丁国同意,甲乙两国可以派遣布朗作为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C项正确,B、D项错误。

第5题:

汤姆和乔纳森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汤姆一日在公寓外目睹乔纳森驾车将一路人撞死,但乔纳森并未下车救人,而是加速逃逸。死亡路人家属向乙国法院起诉乔纳森,要求赔偿。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关于本案的管辖和作证,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面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乔纳森作为领事官员,享有管辖的豁免权
B.汤姆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甲国同意其m庭作证时,汤姆应出庭作证
C.汤姆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其拒绝,乙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D.乙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强制汤姆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关系法——领事特权与豁免。A错误,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三者因车辆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属于管辖豁免的例外。BD错误,依公约,领事对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没有作证或提供有关公文或文件的义务。除上述情形外,领事官员不得拒绝作证,但如领事拒绝作证也不得对他施以强制或处罚,C正确。

第6题: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须另有协议

B.两国建立领事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C.外交关系断绝并不一定断绝领事关系 T--

D.除另有声明,两国建交即意味着两国同意建立领事关系


正确答案:CD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两国建立外交关系,除非有特别声明,即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而两国如果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地断绝领事关系。因此,正确答案是CD。

第7题: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
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
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
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A项,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接受国对领事官员不得逮捕或羁押,但犯有严重罪行或司法机关已裁判执行的除外,A项正确。
B项,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并非任何情况均不受接受国管辖,B项错。
C项,领事官员对其职务所涉事项没有作证义务,除此之外领事官员不得拒绝,C项错。
D项,领事官员免纳一切对个人和物的课税,但间接税、遗产税、服务费等不在免除之列,故D项错。

第8题:

玛丽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玛丽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撞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只有玛丽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行刑事诉讼

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不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

D.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


正确答案:D
34.答案:D 考点:领事特权与豁免杈讲解:本题涉及领事官员与外交人员不同的特权与豁免。玛丽是领馆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玛丽是在周末出游时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B选项不正确,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因此,吉姆本人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C选项不正确,与上述理由相同,玛丽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免。

第9题:

柯里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围使馆的二等秘书。柯里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撞伤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只有柯里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行刑事诉讼
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可以对柯里提起刑事诉讼,尽管其享有外交豁免权
D.乙国可以对柯里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关系法——领事特权与豁免。柯里是领事馆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柯里是在周末出游时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乙国可以对柯里提起刑事诉讼,因此。A错误,D正确。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因此,吉姆本人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B错误。C正确,与上述理由相同,柯里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免。

第10题: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
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
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
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官员的派遣。A项,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22条,领事官员原则上应属派遣国国籍,但如果经接受国明示同意,也可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领事官员,A项错误。
BCD项,此外,根据该《公约》第18条,两个以上国家经接受国之同意得委派同一人为驻该国之领事官员,可见,经丁国同意,甲乙两国可以派遣布朗作为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C项正确,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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