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利用工作之余为某出版社出版丛书一套,获得1万元的收入,则王某的这1万元收入属于( )。

题目
王某利用工作之余为某出版社出版丛书一套,获得1万元的收入,则王某的这1万元收入属于( )。

A、工作收入
B、理财收入
C、投资收入
D、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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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D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见,ABC是正确的,不选。D项其实属于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并未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因此是共有财产。D错误,应选。

第2题:

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7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7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万元。

A.1.632

B.0.816

C.0.516

D.1.652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算。(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 ×(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第3题: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王某拥有三套住房,一套原值为100万元的住房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套原值为80万元的住房于2018年7月1日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不含税租金收入3000元;还有一套原值为120万元的住房于同年10月1日出租给刘某用于生产经营,每月不含税租金收入5000元。2018年王某应缴纳房产税( )元。

A.1000
B.1320
C.1800
D.2520

答案:B
解析: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房产,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18年王某应缴纳房产税=3000×6×4%+5000×3×4%=1320(元)。

第5题:

王某发明了一项新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之后王某把这项专利转让给某公司,获得专利转让收入20万元,则就这笔收入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20000元
B:30000元
C:32000元
D:36000元

答案:C
解析:

第6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现供职于某韩语培训学校,2008年9月获得工资收入5000元,当月,获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储蓄存款利息收入l0000元,另有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0元。李某是韩国公民,2006年10月1日来到北京,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并在该韩语培训学校担任韩语教师,属于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800元)。2008年9月,李某获得工资收入10000元,当月,李某撰写的《韩语三月通》一书在北京某出版社出版,获得稿酬收入20000元。王某是该韩语培训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2008年9月获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当月,王某还获得某保险公司一次性保险赔款20000元。张某、李某、王某的以上各项收入皆为税前收入。 请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李某、王某的下列收人中,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是( )。 A.张某的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 B.张某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 C.李某的稿酬收入20000元 D.王某的保险赔款20000元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该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据此可知,选项AD是正确答案。

第7题: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现供职于某韩语培训学校,2008年9月获得工资收入5000元,储蓄款利息收入10000元,另有专利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0元。

李某是韩国公民,2006年10月1日来到北京,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并在该韩语培训学位担任韩语教师,属于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800元)。2008年9月,李某获得工资收入10000元,当月,他某撰写的《韩三月通》一书在北京某出版社出版,获得稿酬收入20000元。

王某是该韩语培训学校的作人员,2008年9月获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当月王某还获得某保险公司一次性保险赔款20000元。

张某,李某,王某的以上各项收入皆为税前收入。

请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87.张某,李某,王某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是( )。

A.张某的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

B.张某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

C.李某的稿酬收入20000元

D.王某的保险赔款20000元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点为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第2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第五项规定:“保险赔款。”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第8题:

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6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6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

A.1.632万元

B.0.816万元

C.0.516万元

D.1.652万元


正确答案:A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第9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民法总则》第53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10题:

王某拥有三套住房,一套原值为10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套原值为80万元的房产于2018年7月1日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3000元(租期1年);还有一套原值为120万元的房产于同年10月1日出租给刘某用于生产经营,每月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5000元(租期1年)。2018年王某应缴纳房产税( )元。

A.1000
B.1320
C.1800
D.2520

答案:B
解析: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房产,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18年王某应缴纳房产税=3000×6×4%+5000×3×4%=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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