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公司支 付加工费 1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3 万元,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付乙公司代扣 代缴消费税 15 万元。下列各项中,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税费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分录 中金额单位为万元)

题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公司支 付加工费 1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3 万元,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付乙公司代扣 代缴消费税 15 万元。下列各项中,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税费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分录 中金额单位为万元)
A.借:委托加工物资 131
贷:银行存款 131
B.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应交消费税 15
贷:银行存款 128
C.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 128
D.借:委托加工物资 116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
贷:银行存款 131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公司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付乙公司代扣代缴消费税15万元。下列各项中,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税费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委托加工物资128
贷:银行存款128
B.借:委托加工物资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应交消费税 15
贷:银行存款128
C.借:委托加工物资1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128
D.借:委托加工物资113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
贷:银行存款128


答案:C
解析: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2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39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25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 09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 ) 万元。

A.26
B.32.25
C.26.48
D.32.73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成本=22 (材料成本) +3 (加工费) +1 (运费)=26 (万元)。因为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所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抵扣;因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帐价值为()万元。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正确答案:C
解析: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本月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A半成品,A半成品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该A半成品在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A半成品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40万元,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45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65万元,另需支付运杂费10万元,则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A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595
B.585
C.660
D.653.5

答案:C
解析:
收回该批A半成品的入账价值=540+45+65+10=660(万元)。

第5题:

(2010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20年 1月 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 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 直接对外出售 。 2× 20年 5月 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 12万元、增值税 1.56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3.56
C.280
D.281.56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 =240+12+28=280(万元)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3.5
B.15
C.15.2
D.16.6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3.5+1.5=15(万元)。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7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2×17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126
B.127.02
C.140
D.141.02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120+6+14=140(万元)。

第8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收回后继续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另支付消费税税额20万元。2019年6月3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于7月12日全部出售,售价为280万元,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万元。

A.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30万元
B.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11.7万元
C.甲公司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8万元
D.甲公司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8万元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200+10=210(万元),选项A和B不正确;甲公司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80×10%-20=8(万元),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

第9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2×19年10月2日购进原材料200吨,单位成本为2.5万元。支付原材料价款为500万元,支付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在购买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5万元、保险费0.5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8万元。另外为购买该原材料,发生采购人员差旅费用1.5万元。
2×19年12月3日,甲公司将该批全部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另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万元。
2×20年7月26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出售从乙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合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相关的款项已收存银行。假定该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
(1)计算甲公司购进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2×20年7月26日甲公司出售委托加工物资对损益的影响。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购进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500+5+0.5+8=513.5(万元)。
(2)甲公司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13.5
 贷:原材料   513.5
②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贷:银行存款  82.6
③收回加工材料时:
借:库存商品  593.5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3.5
(3)2×20年7月26日甲公司出售委托加工物资对损益的影响=800-593.5=206.5(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382.5
B.390.3
C.360
D.367.8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300+60=360(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