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向张某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后孙某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某。后债务到期,孙某不能按时还钱。张某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题目
孙某向张某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后孙某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某。后债务到期,孙某不能按时还钱。张某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B.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但不得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C.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可以此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D.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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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参考答案:B,C

第2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题:

孙某欲作一笔水果生意,向其友张某借款2万元,用其临街的三个铺面(已出租给李某和陈某)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水果价格狂跌,张某上门催要借款,孙某外出躲债。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其抵押权,请求扣押孙某的三个铺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扣押之日起,张某有权向李某和陈某收取三个门面的租金;但若门面扣押后,张某未将该事实通知李某和陈某,对于李某和陈某继续向孙某交付的租金,张某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B.张某有权就门面扣押前孙某收取的租金优先受偿

C.法院将门面扣押后组织拍卖的,李某和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D.若该三个门面拍卖给了林某,李某和陈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该租赁合同对林某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CD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
「解析」《物权法》第19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故A正确,B错误。《物权法》第190条前段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故D正确。由于李某和陈某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故C正确。

第4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第5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BC

第6题:

孙某打算做一笔水果生意,于是向其友张某借款2万元,用其临街的已经出租给了李某和陈某的三个铺面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水果价格狂跌,孙某生意难做,借款期满数日仍不还款。张某于是上门催要借款,孙某外出躲债。张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请求扣押孙某的3个铺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自扣押之日起,张某有权向李某和陈某收取3个铺面的租金,但是若铺面扣押后,张某没有将该事实通知李某和陈某的,对于李某和陈某继续向孙某交付的租金,张某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B.张某有权就铺面扣押前孙某收取的租金优先受偿 C.法院将铺面扣押后组织拍卖的,李某和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D.若该3个铺面拍卖给了林某,李某和陈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该租赁合同对林某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CD
《物权法》第19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孽息或者法定孽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蹲此A正确,B错误。《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D正确。李某和陈某是承租人,因此具有优先购买权,因此C正确。

第7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不应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故A项错误,B、C两项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D项正确。所以,选择A项。

第8题:

张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因张某失踪后,孙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张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张某父母与孙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

A.孙某,理由是孙某是张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B.孙某和张某的父母,理由是他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C.张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孙某则不利于保护张某的财产

D.孙某,理由是孙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正确答案:C
「考点」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
「解析」宣告失踪的效力表现为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关于财产代管人,《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法通则意见》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孙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不利于失踪人财产的保护。因此法院应该指定张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C为应选项。

第9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作为质押,并且将电脑进行了交付。两个月后,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并且没有提到该电脑应是属于王某的,李某以为该电脑为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质权善意取得。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4条,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电脑的质权,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第10题: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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