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10天后甲将自行车卖给乙,该行为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题目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10天后甲将自行车卖给乙,该行为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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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是多年好友。某日,甲、乙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30万元卖给乙,该行为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

B、有偿法律行为

C、双务法律行为

D、诺成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第3题:

第 21 题 甲乙双方约定,松花江一解冻,乙就租给甲一条渔船。甲乙间的租赁行为属于(  )

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松花江解冻是将来确定的事实,属于不确定的期限。而且松花江解冻日期一到,甲与乙之间的租船合同就生效,因此,属于延缓生效的期限。所以,选择C项。

第4题: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答案:A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A项。解除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

第5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与乙有积怨,为了报复,甲私下与丙协商并承诺,如果丙将乙打伤,则赠与丙500元

B. 甲向乙表示“如果太阳从西方升起,我就把房屋赠送给你”

C. 甲乙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20日后取款

D. 甲向乙表示“如果我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我就把房屋租给你”


正确答案:D
D[解析]A项所述属于不合法的事实。B项是肯定不能发生的,不符合定义中的“不确定的事实”。C项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A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第7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会维持成立状态

D.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处于生效状态


正确答案:C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和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

B.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在1周后生效

C.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1年

D.甲和乙约定如果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欠款总额10%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BC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所附期限是将来确定发生的,这是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之处。A项中甲、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行车卖给乙,10天为甲履行合同的履行期,不是期限,不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B项甲、乙约定签订合同在1周后生效,即以1周作为期限,1周后合同生效,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项甲、乙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为1年,即表明1年后甲、乙的合同终止,1年为期限,故属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项甲、乙约定到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违约金责任。年底虽为期限,但甲能否还清欠款是不确定的,故不是附期限而是附条件,应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9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经成立但未牛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C项,排除D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厅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B项,排除A项。

第10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E、该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D、E,并不能判断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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