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法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律制作的规定,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抵押权与留置权”知识点。
第2题:
第3题:
39﹒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同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修理厂拒绝。下列关于该争议如何处理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改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支付卡车
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自己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第7题:
第8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一年以后,两人觉得该车有些旧,想要买辆新车,遂约定,如果价格不低于7万元,可以将该车转卖,但所得钱款需均分。不久后,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李某继续使用汽车1年,支付费用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其后,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约定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问题:
1.张某、王某对该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李某继续使用一年,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银行的抵押权是否设立?为什么?
5.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