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题目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Ⅰ.股东甲持有公司3%的股份
Ⅱ.股东乙持股2%与股东丙持股1.5%联合提出
Ⅲ.董事会
Ⅳ.监事会
Ⅴ.1/3以上董事

A、Ⅰ、Ⅱ、Ⅲ
B、Ⅰ、Ⅲ、Ⅳ、Ⅴ
C、Ⅰ、Ⅱ
D、Ⅰ、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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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A.A持股2%与B持股1.5%的股东联合提出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目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第2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Ⅰ 股东甲持有公司3%的股份
Ⅱ股东乙持股2%与股东丙持股1.5%联合提出
Ⅲ 董事会
Ⅳ 监事会
Ⅴ 1/3以上董事

A.Ⅰ、Ⅱ、Ⅲ
B.Ⅰ、Ⅲ、Ⅳ、Ⅴ
C.Ⅰ、Ⅱ
D.Ⅰ、Ⅱ、Ⅲ、Ⅳ
E.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3题:

:公司成立后,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在持有公司股本2500万元的股东请求下,公司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5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并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

B. 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可以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C.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多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D. 某股东不愿亲自参加股东大会,于是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D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3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104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 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05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4题:

下列关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
B: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C:股东大会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答案:B,C,D
解析: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5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A.甲持股3%
B.乙持股2%与丙持股1.5%联合提出
C.董事会
D.监事会
E.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答案:A,B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链接】(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第6题:

关于股东大会提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Ⅱ.董事会可以修改自己提出的提案,但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进行
Ⅲ.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Ⅳ.在股东大会通知后,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Ⅴ.出现延期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A、Ⅲ,Ⅴ
B、Ⅰ,Ⅲ,Ⅳ
C、Ⅰ,Ⅲ,Ⅴ
D、Ⅰ,Ⅱ,Ⅴ

答案:C
解析:
C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第7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1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A.A持股2%与B持股1.5%联合提出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链接】(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第8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Ⅰ.甲持股3%Ⅱ.乙持股2%与丙持股1.5%联合提出
Ⅲ.董事会Ⅳ.监事会

A.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
D.Ⅰ.Ⅳ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第9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2015年5月真题]
Ⅰ.股东甲持有公司3%的股份
Ⅱ.股东乙持股2%与股东丙持股1.5%联合提出
Ⅲ.董事会
Ⅳ.监事会
Ⅴ.1/3以上董事

A.Ⅰ、Ⅱ
B.Ⅱ、Ⅳ
C.Ⅰ、Ⅱ、Ⅲ、Ⅳ
D.Ⅰ、Ⅱ、Ⅴ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10题: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答案:错
解析: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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