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78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住所地的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已被有关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
A.由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C.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D.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第2题: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A
【考点】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错误。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判决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据此可知,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提出。
第3题:
申请人我国内地甲公司与被申请人我国香港乙公司因贸易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香港高等法院或乙公司在内地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甲公司可以同时向乙公司在内地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申请
C.乙公司在内地的财产被申请执行后不能满足甲公司债权的部分,甲公司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执行
D.乙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期限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4题:
广东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D.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第5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 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 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 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D
第6题:
内地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澳门法院,2007年1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赔偿乙公司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除在内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判决需要在内地认可和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A.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B.如我国内她有两个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乙公司可以向两个法院同时提出申请
C.受理案件的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可以拒绝认可该判决
D.乙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货款纠纷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应在判决生效15日内给付甲公司100万元。判决生效一周后,甲公司获悉乙公司正准备转移财产,于是到法院申请保全。对此
A.法院可以依甲公司的申请,做出保全的裁定
B.即使甲公司没有申请,法院也可以做出保全的裁定
C.甲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D.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三日内开始执行
第8题:
住所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和香港都有财产.在与香港公司乙的一起纠纷中,甲乙两公司共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经该法院审理甲公司败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该判决的申请
B.乙公司可以同时向上海中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C.如果乙公司到内地申请执行该判决,经法院审查该案件,内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则对之不予认可和执行
D.如果该判决在上海中院申请得到了认可和执行,甲公司对之不服,可以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第9题: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3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对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实行扣押并拍卖。此时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作为执行标的物的机器设备已经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次日由乙公司转让于他。经查,丙公司所言情况属实。则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中止执行
B.判决机器设备为丙公司所有
C.裁定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行为无效
D.裁定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第10题:
内地技术人员李某与一香港公司在香港订立了三年的雇佣合同,后发生争议,合同协议选择由香港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有关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如该港资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李某只可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如该港资企业在广东和浙江均有财产,李某可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C.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如需在内地执行必须进行公证
D.本案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