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假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正确的表述有(  ).

题目
下列关于假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正确的表述有(  ).
A.假释与释放的区别是,假释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而释放是无条件的
B.假释与减刑的相同点在于,如果在假释期间内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则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如果在减刑期间内再犯新罪,则恢复已减的刑期
C.假释与缓刑都以犯罪分子“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作为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二者的适用根据相同
D.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所有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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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参考答案:

(一)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在附条件的民事法行为中有所谓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消灭.就此看来,解除与它有共性.但二者更有差异:(1)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并不限于合同;但合同解除则只适用于合同领域.(2)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为此当事人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上附款;合同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并且往往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主要是基于法律规定.(3)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毋须当事人再有什么意思表示,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仅仅具备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4)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则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溯及到合同成立当初的.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引起合同撤销的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发生,既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的规定即是.(2)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4)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合同法》第58条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解除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及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合同被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外国法学上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合同解除有密切关系,且有相似之处.在我国,解除与终止的关系如何?就现行法的规定看,终止概念的含义不尽一致:有时与合同消灭同义,这种意义上的终止便成为解除的概念;有时为解除的一种类型;有时则是与解除并列的概念.这种状况应予改变.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把终止作为解除的一种类型,把这种意义的终止直接称为解除,不再用终止字样,不致发生不适当的后果.在合同消灭的意义上使用终止,与法人终止.委托终止等一致起来,效果更佳.《合同法》把终止作为与合同消灭相同的概念使用,而把德国法所称的终止直接叫做解除.


第2题:

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B.假释制度的激励作用和约束机制,对于实现特殊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C.在假释考验期内的假释犯仍然要受公安机关的监督,被限制人身自由

D.假释制度具有使罪犯从被剥夺自由的监禁状态逐步过渡到限制自由状态的桥梁作用


正确答案:D
假释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是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仍然要受公安机关的监督,限制其人身自由。假释制度的激励作用和约束机制,对于实现特殊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假释制度具有使罪犯从被剥夺自由的监禁状态逐步过渡到完全自由状态的桥梁作用。

第3题:

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采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B.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

C.采用西方国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

D.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的主刑包括死刑、遣刑、流刑、徒刑和罚金


正确答案:ABC
解析:《大清新刑律》在刑罚上抛弃了传统的封建五刑制度,采用新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仅绞刑一种),从刑则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因此选项D错误。

第4题:

简述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次数不同。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减刑不受次数的限制,可以减刑一次,也可减刑数次。 (3)法律后果不同。假释附有考验期,如果发生法定情形,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即使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已减的刑期也不恢复。 (4)适用方法不同。对被假释人当即解除监禁,予以附条件释放;对被减刑人则要视其减刑后是否有余刑,才能决定是否释放,有未执行完的刑期的,仍需继续执行。

第5题: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假释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假释是对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执行制度

B.对累犯,不得假释

C.被假释的罪犯,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减刑

D.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E.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正确答案:BE
[答案]:B, E
[解析]:
(1)选项A: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选项C: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3)选项D: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3年。

第6题:

假释与缓刑有一定的区别,假释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剩余的刑期,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全部刑期。


参考答案:对

第7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关于假释,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才可以被假释

B.王某至少要实际执行6年以后,才能被假释

C.假释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

D.若王某与张某曾被减刑,则不适用假释

E.假释建议书由监狱提出


正确答案:ACE
本题考核假释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IEJ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本题中,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张某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王某要实际执行5年以上,才能被假释。所以选项B错误。减刑以后,也可以被假释。所以选项D错误。

第8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假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刑罚执行机关进行监督

C.对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D.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须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核准

E.被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减刑


正确答案:ACE

第9题:

简述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下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的期间,不能计人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第10题:

下列关于合同收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同收尾与项目收尾没有区别
B、合同收尾与项目收尾有区别
C、合同收尾与项目收尾都涉及相关工作和可交付成果的验证
D、项目收尾还需考虑项目或项目阶段适用的每项合同的收尾工作
E、在合同收尾后,未解决的争议可能需进入诉讼程序

答案:B,C,E
解析:
合同收尾是在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各自的合同义务后,进行已完工作与成果的验收、验证和交付等方面工作。招标师应注意合同收尾与项目收尾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涉及相关工作和可交付成果的验证,且合同收尾也包括诸如对记录进行更新以反映最终结果,将更新后的记录进行归档供将来项目使用的管理活动,但合同收尾还需考虑项目或项目阶段适用的每项合同的收尾工作。在合同收尾后,未解决的争议可能需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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