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真题)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题目
(2006年真题)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客观上都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都是出于过失。其区别在于:(1)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与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直接关系,因而危害的是作为公共安全组成部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失火罪一般发生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没有直接关系,犯罪客体涉及公共安全的诸多方面。(2)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厂矿、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而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

第2题:

下列情况中,应予以立案追诉的有( )。

A.因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B.因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要求改正而拒绝执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C.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D.因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E.因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答案:A,E
解析: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立案标准:(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A符合;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立案标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B不符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立案标准:(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C不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立案标准:(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D不符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立案标准:(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E符合

第3题:

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第4题: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A、造成死亡1人以上
  • B、造成重伤2人以上
  • C、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 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正确答案:A

第5题:

某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工人甲和工作负责人乙,开了本单位线路工作票,来到某电厂出口开关站内,甲爬上构架处理阻波器,造成触及110KV带电隔离开关导致死亡。 请分析事故原因,本次作业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定?


正确答案: 阻波器产权属供电公司,但装设在电厂变电站内,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44条“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或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发电厂、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该供电公司签发的线路工作票在这里失去作用,需要在电厂开关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6题: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D
解析:事故型犯罪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与生活型犯罪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事故型犯罪。本案实际上是生活过失与业务过失的竞合问题,以及失火和过失致人死亡在致人死亡这一点上的竞合问题。从表面上说是过失引起了火灾,但是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因此它既是一种失火的过失又是业务过失,业务过失优先,所以应该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也不能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失火和过失致人死亡这种灾害性的犯罪的结果都是双重的,这时虽然是过失导致死亡的,但是属于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失火的一个结果,所以不要以为死人的都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要以为发生火灾的都是失火,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业务过失的还是应该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7题:

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主要是指生产作业人员违反生产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


答案:对
解析:
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主要是指生产作业人员违反生产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

第8题: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按照规定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D
【考点】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解析】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危险物品肇事罪往往也是发生在业务活动的场合(注意危险物品肇事罪并非完全属于责任事故型犯罪)。而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二者的一般区别是: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
(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这两类犯罪往往容易混淆。比如,废品站收购的废品里有一个炸弹,有人就拿回家去摆弄,炸死几个人。这是过失爆炸罪还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呢?应当定过失爆炸罪。因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有些特别的限制,就是在危险品的使用、运输、生产、储存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特有的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本案虽然涉及危险品,但不是在正常的使用中,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碰到危险品好奇,不能谨慎处置,与正常使用无关,也很难说违反了哪个管理规定。同样道理,造成列车事故,致使交通工具毁损的,是定过失毁损交通工具罪还是铁路运营重大责任事故罪,也看是否与业务活动有关。如果凡是涉及危险品就一律定危险物品肇事罪,那么过失爆炸罪恐怕就没有存在的余地了。
有时定罪同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的联系有关。比如说,甲用烧水的壶装汽油带回家中,家中老太太误认为是水一类的东西,放在炉上“烧水”引起火灾。因为失火结果是老太太造成的,并非甲直接造成的,也有对甲按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责任的。理由是,把汽油这种易燃危险品乱装乱放,违反了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当然,这种做法可能严厉了一点。从法律适用上讲,上述案件定危险物品肇事罪可能比定过失爆炸罪、失火罪更为合理些。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六)修改的内容,应予以关注。

第9题:

甲与乙产生过节,为泄私愤,甲于某日深夜窜至乙承包的造纸厂内,用打火机点燃厂内的草纸,致使乙的厂房、造纸设备、原料及成品纸及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并造成乙的妻子和儿子被烧成重伤,两个工人烧死,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甲不构成()

  • A、放火罪
  • B、故意毁坏财物罪
  • C、破坏生产经营罪
  • D、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B,C,D

第10题:

甲与乙有过节,为泄私愤,甲于某日深夜窜至乙承包的造纸厂内,用打火机点燃厂内的草纸,致使厂房、造纸设备、原料及成品纸和生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并造成乙的妻子和儿子被烧成重伤,2个工人被烧死,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 A、放火罪
  • B、故意毁坏财物罪
  • C、破坏生产经营罪
  • D、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