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借款,甲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由于甲到期不能清偿欠款,甲与银行协议,将抵押的汽车以市价的一半出售给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题目
甲向银行借款,甲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由于甲到期不能清偿欠款,甲与银行协议,将抵押的汽车以市价的一半出售给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普通债权人丙可以在出售汽车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
B.甲的债权人丁可以以该汽车已经抵押给丁为由主张该协议无效
C.甲与银行的协议系流质契约,应属无效协议
D.甲与银行达成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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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的汽车一辆抵押给乙,担保债权15万元,但到期甲不能还债,甲乙协商,以汽车作价15万给乙,这属于担保法中的流质。()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甲向乙银行贷款,丙为保证人,甲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设立抵押,丁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设立抵押担保甲公司对乙银行的债务,均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的债权应如何实现?( )

A.乙银行可以先就甲的办公楼和丁的厂房实现抵押权,不足部分由丙承担保证责任

B.乙银行应当先就甲的办公楼实现抵押权

C.乙银行就甲的办公楼不能清偿的部分,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乙银行就甲的办公楼不能清偿的部分,不能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担保物权和保证担保关系的问题,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实行权利,不足部分对其他担保人可行使选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3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丙,后甲急需用钱,就以该房设定抵押向乙借款,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乙行使抵押权时不受甲和丙之间租赁合同的限制

B.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乙要求变卖该房,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C.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甲乙协议将该房折价,乙可以主张鳃除租赁合同

D.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乙不能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如果抵押权人变卖该抵押物的,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第4题:

甲公司用自己市价10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800万元,银行审查后,认为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房产可能会贬值,要求甲公司再提供一项担保,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乙公司用自己价值5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为甲公司担保,银行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未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进行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本付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要求只对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
B:银行可以要求对甲公司的房产和乙公司的设备同时行使抵押权
C:甲公司的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D:如果银行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未与银行约定担保份额和顺序,银行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选项正确。甲公司是主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担保,甲公司的抵押物被行使抵押权后,当然不能向其他的抵押人行使追偿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银行可以选择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而不选择甲公司的房产行使抵押权,到时银行如果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就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第5题:

下列做法符合《物权法》的有:

A: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仓库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权登记后,甲公司将仓库出租
B:乙公司将公司的闲置生产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经银行同意,将设备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
C:丁公司将自己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银行直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D:戊公司是一乡镇企业,戊公司以取得的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抵押权是以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担保的担保物权,抵押人仍享有对该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抵押物仍可出租,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转让,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86条规定了流押条款,为保护抵押人的利益,法律禁止当事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即禁止当事人签订流押契约。所以C选项中丁公司和银行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83条规定,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所以D选项中戊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第6题:

甲向银行借款,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后甲到期不能还款,银行以甲的房屋折价实现了抵押权,但此时甲乙的租赁合同期未满,银行对于甲乙的租赁合同可以不理会。()


参考答案:对

第7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提供担保,甲遂以自有的汽车一辆设定抵押,同时委托好友丙用自有的汽车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经乙同意,将2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并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复。因甲、丁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将债务转移给丁,未经丙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甲将债务转移给丁,经过乙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甲将债务转移给丁,丙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甲将债务转移给丁,甲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第8题:

甲为了购房向银行贷款,甲提供自己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同时,乙为了担保甲到期还款,也提供一辆轿车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丙为甲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则( )。

A.银行应当先就甲提供的轿车实现抵押权

B.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乙承担担保责任

C.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

D.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可以选择乙或者丙先行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A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第一,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照约定实现。第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第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第四,对同一债权,债务人、第三人均提供了物的担保,同时又有另外的第三人提供人的担保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再行使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最后行使人的担保,否则,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第9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借款100万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向丙借款500万,甲将自己的该辆汽车给丙设立质权,并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丙;再由丁以自己所有的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抵押权已登记。因汽车刹车出现问题,丙将汽车交给戊维修,戊因丙不支付到期维修费而留置汽车。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对汽车的抵押权优先于丙对汽车的质权,因为抵押权设立在先
B.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乙对汽车的抵押权
C.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
D.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对汽车的抵押权设立在先,但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丙。因此,在后设立的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在先设立的尚未登记的乙对汽车的抵押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选。《物权法》第239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故C选项正确,不选。《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D选项,正确,不选。

第10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借款100万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向丙借款500万,甲将自己的该辆汽车给丙设立质权,并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丙;再由丁以自己所有的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抵押权已登记。因汽车刹车出现问题,丙将汽车交给戊维修,戊因丙不支付到期维修费而留置汽车。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对汽车的抵押权优先于丙对汽车的质权,因为抵押权设立在先
B、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乙对汽车的抵押权
C、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
D、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对汽车的抵押权设立在先,但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丙。因此,在后设立的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在先设立的尚未登记的乙对汽车的抵押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选。《物权法》第239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故C选项正确,不选。《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D选项,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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