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简述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能力接受教育的权利。公民按照自己所具有的能力,接受相应的教育。国家和社会应提供合理的教育制度以及适当的教育设施等条件,使有一定能力的公民享受相应的教育。
(2)享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因除能力之外的民族、种族、职业、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而受不平等的待遇。
(3)受教育权通过不同阶段和不同形式得到实现。在我国的受教育权保障体系中直接与教育功能相联系的形式主要有:幼儿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此外,公民有从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机会;就业前的公民有接受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的权利等。
第4题:
下列各项中,()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
A受教育者
B学校
C教育者
D社会
第5题:
试述高等教育国家的教育权与学生受教育权?
一、高等教育阶段国家教育权
(1)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一,高等学校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教育的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设立高等学校,除了应具备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所应具备的条件外,要求大学生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地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响应的规模。
第三,设立高等学校必须有高等学校的章程并与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一同提交审批机关。
第四,设立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授权也可以由人民政府审批。
(2)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与保障。
第一,在教育经费投入上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第二,按照教育法的改订规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体制。
二、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受教育权。高等阶段学生主要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受教育权体现的教育平等,主要不是就学权利、教育条件和教育效果的平等,而是指受教育机会的平等。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扩大就学范围。
(2)竞争机会均等。
(3)成功机会均等。
我国由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较小,因此,只有少部分人享有必然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同外,更重要的是要受到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影响。
略
第6题:
第7题:
()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
A学校
B社会
C教育者
D受教育者
第8题: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四大权利是指()。
A.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
B.生存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受抚养权
C.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受抚养权
D.受教育权、隐私权、受抚养权、发展权
第9题:
公民的受教育权表现出向()的方向发展。
A追求心理健康权
B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C追求学习权
D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第10题: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四大权利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