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者接受违章处罚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副证“()”栏上记录违法行为,发还《道路运输证》主证,收回道路运输证件暂扣凭证,并存入行政处罚档案中。
第1题:
国际道路运输企业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日告知原许可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
第2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
第3题:
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设立的道路客货运输分公司不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作为在分公司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及配发《道路运输证》的依据。()
第4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后()目内,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客运线路标志牌,并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第5题:
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拟不再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第6题:
国际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核发。
第7题: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期间,为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留下《道路运输证》主证,凭《道路运输证》副证继续准予运输,并在《道路运输证》副证中注明事由和有效期。凭《道路运输证》副证运输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第8题:
道路运输经营者拟退出经营的,可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同意意见转让《道路运输证》。()
第9题:
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暂扣《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为其补办新的《道路运输证》。
第10题: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扩大经营范围的许可决定后,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原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并寄送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