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车身未按规定喷印经营者名称、监督电话、运费标准或不规范的计()分。
第1题: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出租汽车服务标志的有关要求()
第2题:
出租汽车车身为按规定喷印经营者名称,监督电话,运费标准或不规范的计()分
第3题:
以下有关出租车服务标志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4题:
出租汽车必须按经营者要求在车身标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
第5题:
车窗两侧醒目位置张贴(),车身两侧喷印公司或个体名称、车辆序号,车后窗张贴监督投诉电话,字迹清晰、齐全。
第6题: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车辆,可以随意喷涂任何车身颜色,只要标明经营者名称和监督投诉电话即可。()
第7题:
投入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应().
第8题:
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是对出租汽车()的要求。
第9题:
驾驶车辆未张贴符合规定的营运标志、租价标签、喷印出租汽车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依据考核办法,将被扣()分。
第10题: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须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放置服务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