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A、工会B、全体职工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题目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A、工会
  • B、全体职工
  •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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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听取劳动部门或者职工的意见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用人单位继续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C

第4题: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A.10
B.20
C.30
D.40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第5题: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A.15
B.30
C.45
D.60

答案:B
解析:
饭店必须建立符合国家法律和饭店业务特点的规章制度。比如,饭店因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就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6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答案:ABCD

第7题:

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答案:ABCD
解析:出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第9题: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第10题: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规定裁减人员,在( )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A.90;12
B.60;6
C.30;12
D.30;6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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