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题目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合同有效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当事人必须在资源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4.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第2题:

简述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即不法侵害的产生与存在。
第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第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
第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即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
第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第3题: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即存在着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4)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第4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立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5题:

什么是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清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


参考答案: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一)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
(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
(三)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
(四)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
(五)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六)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
限度: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业务负有同一定危险做斗争的责任的人员,如军人、医护人员,这些负有与特定危险做斗争的人员不能以避免与其职务有关的危险为由,实行所谓紧急避险,如他们置自己的责任与不顾,逃避危险以至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6题:

要成立收养关系,收养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6)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7)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无子女或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第7题:

什么是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1)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起因条件——危险的现实存在。
②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③对象条件——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④限制条件——只有在迫不得已的危急情况下,才能实施紧急避险。
⑤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实施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⑥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8题:

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下列条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一)已经依法成立工会委员会;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办公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9题:

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第10题: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A.有3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
B.有规范的名称
C.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D.有较高社会声望的人担任负责人
E.有固定的住所

答案:B,C,E
解析: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中,有些较为宽泛,比如有固定的住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另外一些相对而言要求更具体,主要有: (1)会员数量。如果会员全部为单位会员,则会员数应在30个以上;如果会员全部由个人会员组成,则会员数应在50个以上;如果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 成,则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名称规范。
对社会团体的名称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名称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二是名称须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社会团体的特征。
(3)有专职工作人员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活动资金。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