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王全对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王全的复议请求。王全不服而起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被告为县工商局B、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C、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限期向王全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决定D、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王全关于县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诉讼请求

题目

个体工商户王全对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王全的复议请求。王全不服而起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 A、本案被告为县工商局
  • B、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 C、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限期向王全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决定
  • D、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王全关于县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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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如果张某向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市公安局履行复议职责,而其他法院已经判决民警行为违法,则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A. 判决维持被告的不作为 B.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 判决被告限期履行复议职责 D. 判决确认被告的不作为违法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本案中民警行为已被其他法院判决违法,再判决市公安局履行职责也没有意义,所以,D正确。

第2题:

王某向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遂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判决属于()

A.确认判决

B.变更判决

C.撤销判决

D.履行判决


参考答案:D

第3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ABD

第4题:

个体工商户王全对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王全的复议请求。王全不服而起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A.本案被告为县工商局
B.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C.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限期向王全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决定
D.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王全关于县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①本案原机关是不作为,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 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所以本案中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当选。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 条第1 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所以选项B 说法正确,不当选。③《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原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所以选项C 说法正确,不当选。④《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 条规定:原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为的诉讼请求。所以选项D 说法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第5题:

如果王某欲对B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则王某应向( )提出。

A.B县工商局

B.A市工商局

C.B县人民政府

D.A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C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6题:

A企业因侵犯B企业的商标权,被所在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A企业不服,向该县所属市的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工商局经过复议.维持了县工商局的 处罚决定。A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该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A.县工商局

B.市工商局

C.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D.B企业


正确答案:A
(P756)

第7题:

王某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王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判决属于( )类型的判决。

A.确认判决

B.履行判决

C.变更判决

D.撤消判决


正确答案:B
解析:宣告判决的类型。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从而令其在—定期限内履行的判决。

第8题:

马某认为王某的经营活动违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市工商局对王某进行处罚。市工商局以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拒绝作出处罚王某的行政决定。于是,马某要求县工商局对王某进行处罚。县工商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某因此停止了违法经营活动。但是,马某仍然认为市工商局不对王某进行处罚是错误的,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市工商局拒绝处罚的行为违法。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市工商局的确没有管辖权,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

B.判决维持被告的行为

C.判决确认被告的拒绝行为行为合法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第9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答案:A,B,D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错误。《行诉解释》第53条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故选项D正确。

第10题:

下列哪些情形受诉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A: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B: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不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C: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在一审期间县工商局决定对刘某颁发执照,但刘某仍不撤诉,受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D: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违法,且实际履行还有实际意义,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作出履行判决。选项B,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合法,属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情形,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选项C,尽管县工商局原先的不作为违法,但因已经履行,故不能再作出履行判决,而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第3项,作出确认违法判决。选项D的情形,根.据《行诉法解释》第44条第1款第6项,受诉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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