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的天数是如何计算的?

题目

产假的天数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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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本人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不知生二胎有产假吗?产假天数具体怎么规定?可以休晚育产假吗?


正确答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但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只有晚育生育一胎才能休晚育产假。

第2题: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之内。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如何计算患者的住院天数?


答案:
解析:
在计算患者的住院天数时,应注意患者的入院日与出院日只算一天,如"2005年6月12日入院,2005年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3天"。

第4题:

女职工产假如何计算?产假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正确答案: 女职工妊娠28周以上(含28周)生产或引产的,按90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生育津贴是根据产假天数,按照其参保职工生育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全额计发。

第5题: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吗?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是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金额=产假天数X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6题:

实际出勤天数是如何计算的?


正确答案:首先明确应出勤天数
即:应出勤天数=日历日数-法定节日
得: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病假-事假-旷工

第7题:

单独二孩产假有吗?产假天数如何规定?产假工资怎么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8题:

法定的产假天数?剖腹产正规产假是多少天?


正确答案: 法定产假天数98天+30天奖励
剖腹产要有医院证明属于难产,即可加难产假30天
98天+30天/15天+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9题:

王女士,深户,26周岁,现为深圳某企业职员,已经怀孕8个多月,现打算申请休产假,不知道产假天数如何计算?最长有多少天?产假期间待遇怎么算?补充说明,这是王女士生育的第一个孩子。


正确答案: 1、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深圳单位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属于计划内生育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产假。根据上面描述,王女士符合条件享受产假。
2、根据深圳产假规定,深圳市女职工生一胎可享受98天产假,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晚婚晚育者增加15天。所以王女士若满足上述要求则最长可以享受178天产假。如不能则相应减少产假天数即可,例如不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则减少产假35天。
3、根据深圳《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发放。所以王女士休产假期间其工资正常发放。

第10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相关生育津贴和费用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