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

题目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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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小刚和小强骑自行车去郊外游玩,事先决定早晨 8:00从家里出发,预计每时骑 7.5km,上午10:00可到达目的地。出发前他们又决定上午9:00到达目的地,那么每小时要骑多少千米?


解:设每小时要骑x千米。

(9-8)x=7.5 ×(10-8),

解得    x=15.

答:他们每小时要骑15千米。

第2题:

下边句子中的“乎”字是介词的有()

A、飞翔乎天地之间

B、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C、问丧于夫子乎?

D、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参考答案:AB

第3题:

2016年8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会同东区分局于8月14日在东区陈某某家将陈某某、柯某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经初步审查,陈某某、柯某某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陈某某多次容留柯某某在其住处吸食毒品。警方随后在陈某某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警方连续工作,于次日凌晨在西区一小区内将涉嫌向陈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大麻11克。问:陈某和宋某某分别构成什么罪?柯某某呢?


参考答案:①陈某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②宋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柯某某因吸食毒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题: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某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王岁儿子王某拣到了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谈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上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说看跑进王某某的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拣提包归还原告。

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录音资料是视听资料的一种,它是以录音带所记录储存的声音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方法。本案最终判令原告胜诉并不取决于录音资料中被告对见到提包一事的陈述,而是因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两个证人证言的认可。本案中,录音资料的可采性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证据的"三性"中,第三个特性为合法性,只有合法取得的证据才有可能具有证据效力,为法院所采信。在法定的七种证据种类中,由于视听资料的特殊性(易被删改、变造),最高人民法院曾就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过批复。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就明确了录音资料的可采性标准,只要是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资料就不具有合法性,不得作为证据采信。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是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的,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的规定,也就不能采信。
然而,《批复》的这一规定过分地限制了录音资料的使用,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解决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各种经济纠纷,不能体现法律的正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1日生效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此批复作了修订,其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一规定与《批复》相比,就放宽了录音资料的适用条件。只要证据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就有可能成为定案的依据。这一规定适用于录音资料就意味着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制的录音资料,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伟反法律禁正性规定,就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5题:

原告邓某某成家后,因家中无住宅,写了建房申请书,于2018年4月29日以邮寄挂号信的形式,递交给被告宁乡某村委会。被告村委会收到上述申请后,未审批盖章也没有向原告出具不予审批的书面答复意见。原告邓某某以宁乡某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将宁乡某村委会诉至宁乡法院,请求判令确认村委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村委会履行建房审批的法定职责。


参考答案:本案中,被告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地方性法规授权其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过程中行使管理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本案中村委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村民委员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时,应坚持依法行政,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共推法治中国建设。

第6题:

学习骑自行车后不利于学习骑三轮车,这种迁移属于顺向正迁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正确解答:学习骑自行车后不利于学习骑三轮车,这种迁移属于顺向负迁移

第7题:

下列句子中的“乎”相当介词“于”的是()

A、飞翔乎天地之间

B、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C、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

D、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参考答案:AB

第8题:

下边句子中的“乎”字不是介词的有()

A、飞翔乎天地之间。

B、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C、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

D、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参考答案:C,D

第9题:

护士在书写日间病室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的内容是

A.3床,某某,于上午10时入院

B.5床,某某,于下午3时转科

C.8床,某某,于上午9时手术

D.12床,某某,于下午手术

E.19床,某某,病危,治疗护理过程


正确答案:B

第10题:

小许骑自行车出发24分钟后,小李开车去追,在距出发地8千米追上小许,然后开车返回出发地,返回后又立刻再次去追小许,追上时恰好离出发地16千米。小李开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A.20B.30C.40D.50


设小李开车每小时行x千米,小许每小时行y千米
8/x+24/60=8/y
16/x+8/x+8/x+24/60=16/y
解,得
x=40
y=40/3
答:小李开车每小时行4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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