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
第1题:
简述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理由。
认为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理由是:首先,把程序法律事实作为证明对象,便涌将其与证明责任的分担相隔离,证明责任的分担在逻辑上当然适用于程序法事实。其其次,我国现行诉讼法均明确规定程序违法是撤销第一审判决并且发回重审的理由。再次,将程序法事实纳入证明对象,有助于督促司法人员遵守法定程序。最后,将程序法律事实纳入证明对象,有助于提高对程序法的重视,摆正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程序法本身的作用和意义不限于实体法的实施手段,程序法具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
第2题:
A.对象是诉讼客体
B.法定的对象.标准.程序
C.一元化的证明目的
D.主体是诉讼主体
第3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
(1)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
(2)用来推断要件事实是否存在的间接事实
(3)与证据能力和证据力有关的辅助事实
(4)程序法事实
(5)地方性法规、习惯和外国法律
(6)特别经验法则——规则的形成是基于特别知识或经验所取得的事实
第4题:
简述证明标准与证明对象、自由心证的关系?
第5题:
证明对象有哪些特征?
第6题:
A.对象是诉讼客体
B.法定的对象.标准.程序
C.一元化的证明目的
D.主体是诉讼主体
第7题:
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及特征。
第8题:
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
诉讼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第9题:
简述三大诉讼的证明对象。
第10题:
简述医疗保险的特征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