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未记载的,支票无

题目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未记载的,支票无效。

  • A、付款人名称
  • B、出票日期
  • C、出票人签章
  • D、有害记载事项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事项是( )。

A.支票金额

B.付款人名称

C.收款人名称

D.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正确答案:AC

第2题: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未记载的,支票无效。

A.表明“支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无益记载事项

D.有害记载事项


正确答案:AB

第3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将导致支票无效的有( )。

A.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

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C.支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

D.支票的出票日期被更改


正确答案:CD
根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第4题: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的金额与付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B.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支票无效
C.确定的金额是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D.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持票人丧失追索权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支票的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选项B错误: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事项无效,仍视为见票即付。选项D错误: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即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第5题:

为了发挥支票灵活便利的优势,我国《票据法》规定了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该事项有________。

A.付款日期的授权补记

B.付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C.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

D.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正确答案:CD

第6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并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7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答: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字。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1)付款地。付款地是指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地点。如果支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这并不意味着支票无效,即视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出票地是指出票行为完成的地点,也就是出票人签发支票的地点。如果支票上没有记载出票地,这并不意味着支票无效,即视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第8题: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

A.支票金额

B.付款人名称

C.收款人名称

D.五条件支付的委托


正确答案:AC
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事项是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第9题:

支票上的金额为绝对应记载事项,因此支票出票时如果未记载确定的金额,该支票无效。(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支票上的金额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但其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第10题: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的金额与付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B、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支票无效
C、确定的金额是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D、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持票人丧失追索权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支票的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选项B错误: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事项无效,仍视为见票即付。选项D错误: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即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