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题目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 C、驳回起诉
  •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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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38题)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第2题:

在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只有当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是我国法,而我国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时,法院才可适用国际惯例
B、国际惯例的适用是任意性的,而非强制的
C、不管案件准据法是我国法还是外国法,只要案件准据法内容无法查明,而且无国际条约可适用,即可适用国际惯例
D、国际惯例的适用,只能由当事人决定,而不能由法院来决定

答案:A
解析:
【考点】国际惯例的理解。详解:在国际私法范围内,有两种不同的国际惯例:(1)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国际惯例,即强制性的国际惯例;(2)是只有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惯例,即任意性的国际惯例。因此,B项错误。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据此,只有当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是我国法,而我国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时,法院才可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适用由法院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决定。《海商法》第268条第2款和《民用航空法》第184条第2款也作了相同规定。

第3题:

下列有关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错误的是_________。

A、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度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的一审民事案件

C、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答案:A

第4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9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据此,选项A不正确。该解释第4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公开审理的涉外刑事案件,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安排。”据此,选项B不正确C该解释第413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据此,选项D不正确。该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三)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

第5题: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报告制度适用于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
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C.受理以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D.受理以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答案:A,C
解析:
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涉及民事诉讼的,建立了报告制度。A涉及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应报告,A正确。B项内容也需要适用报批程序,B错误。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如果作为原告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则视为其主动接受我法院的管辖,并且放弃对与本诉直接有关之反诉的豁免权利,此种管辖符合国际法规则,因此无需再按照该通知的要求上报最高人民法院。C正确,D错误,因为依该通知的规定,即使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仍须适用该报告制度。

第6题:

下列关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
B: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
C: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答案: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7~13条。诚实信用原则是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

第7题:

法国某法院在审理一涉及我国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则以下可能适用的法律中,哪些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准据法?

A、法国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规定
B、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某国际条约
C、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与该民事关系有关的我国法律
D、法国冲突规范指向的我国法律,但法国法院在此民事关系上接受反致

答案:B,C
解析: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因此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法律,因此A选项不是准据法;其次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在法国法院接受反致时,指向我国的法律是我国的冲突规范,因此D选项也不是准据法。不管国内实体法,还是国际统一实体法都可以成为准据法,因此B、C是当选项。

第8题: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

A.驳回起诉

B.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C.适用国际惯例

D.适用权威学者的学说


正确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驳回起诉,一般也不会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权威学者的学说不构成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9题:

我国某法院受理一起涉外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国法院依据我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方当事人本国法处理该争议,但该国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法律,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若该外国法律规定应适用中国法律则我国法院可适用我国法律
B.以该外方当事人在其本国经常居所地法为其本国法
C.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本国法
D.先依据该外国区际冲突规范加以确定;若该国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本国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我国法律关于反致的规定、区际法律冲突下准据法的确定
讲解:《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所以,我国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即使外国的法律规定要适用中国法律,我国也不予采用,即我国不允许反致。所以A错误。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所以B、D错误,C正确。选项D的说法是原先《民通意见》第192条规定,现应适用《法律适用法》的规定。

第10题:

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 A、国际条约
  • B、国际习惯
  • C、一般法律原则
  • D、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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