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第1题:
英国某石油公司与中国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在渤海湾东部海域合作勘探海洋石油的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美国法;后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关于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
A.只能适用英国法
B.适用双方选择适用的法律
C.既可以适用英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D.只能适用中国法
第2题:
正确表述现今国际社会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原则的是:()
A、属人法是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B、原则上是以属人法作为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的
C、自然人的属人法的适用存在着例外,并不是绝对的
D、在有关处理不动产及从事商务活动时的行为能力不适用其属人法
第3题:
甲系A国人,乙系B国人,二人在c国生下一子丙,c国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出生地主义,A、B两国其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则兼采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现丙在中国因与丁签订一项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在确定当事人缔约的行为能力时,可能适用的法律有下列哪几项?( )
A.A国法
B.B国法
C.C国法
D.中国法
第4题:
第5题: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在我国仅适用于解决合同领域的法律冲突 B.对于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国际上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广泛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 C.合同缔结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均属于行为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等
第6题: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李某已定居在甲国,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D.李某子啊甲国履行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第7题:
我国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准据法的规定表现为:()
A、原则上适用其属人法
B、对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行为能力适用其行为地法
C、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为民事行为的,如其属人法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
D、对于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或者未定居时的住所地法
第8题:
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问:(1)布莱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
第9题:
2006年7月希腊人约翰与中国金宝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金宝公司在广东起诉,而约翰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希腊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是如果依中国法律,约翰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认定约翰为无行为能力人
B.应认定约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C.双方合同无效
D.双方合同有效
【考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80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故应认定约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案中买卖合同有效,故当选BD两项。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