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330条云“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而335条又云“厥应下之”,两条是否矛盾?为什么?

题目

《伤寒论》330条云“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而335条又云“厥应下之”,两条是否矛盾?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330条提出“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335条又指出“厥应下之”。从字面看两条似乎矛盾,然究其实质并不矛盾。盖两条所指的对象不同,是针对虚寒、实热两种不同性质厥证提出的治疗禁忌和治疗大法。
330条指出虚寒厥证的治疗禁忌。“诸四逆厥者”与“虚家亦然”当相互印证。“诸四逆厥者”是指虚寒厥证而言,并非泛指一切厥证。“虚者补之”、“寒者温之”,温补法是虚寒厥证的治疗大法。若属阳衰阴盛者,当以破阴散寒、回阳救逆法治之;属血虚寒凝者,当以养血散寒、温通经脉治之,而禁用寒凉清热攻下法。所谓“不可下之”,非专指攻下法,也应包括清法在内的一切攻伐伤正之剂。补虚泻实是中医治病用药的基本原则,一切因虚(气虚、血虚、阳虚、阴虚等)所致的证候,无论有无厥逆,都不可妄用攻伐之剂,以免犯“虚虚”之戒。故仲景特别强调“虚家亦然”。
335条则指出热厥的治疗大法。“厥应下之”。这里的“厥”是指热厥证而言,热伏阳郁是其病机。“治病必求其本”,热厥属里真热而外假寒的证候,治疗当以祛除里热为目的,故曰“厥应下之”。“下之”应包括清解、寒下等法,而非专指攻下。无形邪热伏郁成厥者,宜用白虎汤类方辛寒清解里热;有形燥热内结,遏郁气机成厥者,又宜承气汤类方苦寒攻下,泻热荡实。
总之,“厥应下之”、厥“不可下之”,是针对不同性质厥证提出的治疗法则和治疗禁忌,两者并不矛盾。两条互相补充,充分体现了《伤寒论》审证求因,辨证论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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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伤寒论》中"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通脉四逆汤主之",属下列那一种治法

A.寒者热之
B.热因热用
C.热者寒之
D.寒因寒用
E.通因通用

答案:B
解析:

第2题:

“厥应下之”是热厥的治疗原则。此处“下之”指攻下。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属四逆散证的是

A.手足厥寒,脉细欲绝

B.伤寒厥而心下悸

C.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

D.脉滑而厥者

E.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泄利下重


参考答案:E

第4题: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指一切厥证均不宜使用下法。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据《素问•至真要大论》,“诸厥固泄,皆属于下”的“厥”理解正确的是()。

  • A、气机逆乱
  • B、寒逆之气
  • C、脾胃虚寒证
  • D、突然昏倒、不省人事
  • E、手足逆冷或手足心发热的厥证

正确答案:E

第6题:

手足厥寒,(),当归四逆汤主之。


正确答案:脉细欲绝者

第7题:

手足厥寒,脉微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是针对热厥证而言。()


参考答案:错

第9题:

试述“厥应下之”与“厥不可下”的意义。


正确答案:“厥应下之”与“厥不可下”是不同意义的两个治则。“厥应下之”是邪热致厥的治疗原则,热厥属阳热内郁,此“下之”当包括泻热、清热二法在内,泻热用承气汤,清热用白虎汤。“厥不可下”则是针对虚寒致厥而提出,其条文中“诸四逆厥者”此泛指虚寒类的厥逆而言,非指一切厥证,故而治疗当温阳通脉、温经回阳,而禁用苦寒攻下;若误用下法,必然伤正损阳,而致变证丛生。所以, “厥应下之”的“下”与“厥不可下”的“下”意义完全不同,二者并不矛盾,不可望文生义。

第10题: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是指:()

  • A、对气厥而言
  • B、对寒厥而言
  • C、对热厥而言
  • D、对水厥而言
  • E、对蛔厥而言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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