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题目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外汇储备的管理,从总体上讲应该注意两方面:一是外汇储备规模的管理;二是外汇储备结构的管理。
(1)对外汇储备规模的管理。国际储备过多是对资源的浪费,过少则将面临丧失国际支付能力的可能,因此,确定合理持有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保有多少国际储备,并没有统一的固定不变的标准,需要根据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经济的政策确定。一般来说,首先,要从国家支付债务和商品进口方面考虑,满足其周转需要,防止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目前,多数国家只把外汇储备作为周转性手段,而把黄金储备作为保值手段。外汇储备的数量,在发展中国家一般相当于2~3个月的进口额。同时,也要考虑债务偿还问题。长期债务构成比重大,外汇储备可偏低一些;如果短期债务多,则需保有较多的外汇储备。其次,还要从货币政策方面考虑。国际储备在许多国家也是货币发行准备金,它对于调节货币发行、稳定对内对外币值有着重要的作用。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货币,是其他国家国际储备货币的主要来源。因此,这些国家的国际储备一方面要用于支付进口和偿还债务;另一方面还要根据货币政策的需要,干预外汇市场。从这个方面看,它们需要保有较多的国际储备才行。但由于它们本身就是储备货币发行国,国际储备的弹性很大,所以,对这些国家来说,事实上又没必要保持过多的国际储备,与数量相比更重要的是国际储备的结构,一般来说,外汇储备水平可以低一些,而黄金储备水平则需要高一些。近年来,我国的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到2004年底已达到6099亿美元。对我国来说,外汇储备显然足以满足支付和应对风险的需要,并且,持有这样一笔巨额的外汇储备,其成本也是巨大的。首先是会有利差的损失,据保守估计,以投资利润率和外汇储备收益率的差额的2%来看,我国目前609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年损失高达100多亿美元。如果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这一潜在损失会更大。其次是存在着高额的机会成本损失。我国每年要引进大约500亿美元的外商投资,为此国家要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同时,我国又持有大约60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闲置不用,其潜在的机会成本不可忽视。因此应当注意适当控制外汇储备的规模,尽可能减少持有成本。
(2)对外汇储备结构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从安全性、收益性、可兑现性这三个方面考虑其构成比例。在黄金与外汇储备比例为一定的条件下,目前各国在外汇储备上也是从外汇资产多元化入手,争取分散风险,增加收益,获得最大的灵活性,通过一篮子货币来解决外汇资产多元化问题。我国的外汇储备币种结构,由于保密原因不得而知,但其以美元资产为主是众所周知的。在贸易伙伴多元化、汇率风险巨大的今天,应当进一步加强外汇储备资产的多元化,适当减少美元资产的比例,增加其他币种的规模,特别是应当发挥外汇储备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建立将储备转化为投资、将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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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你认为我国城市住宅制度应如何改革比较好?


参考答案:

(1)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2)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3)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4)改革住房分配体制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制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6)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第2题: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南财大2003年研)相关试题:我国的选举制度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简答题,中南财大2008年研)


正确答案: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选举机构的完善 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选民登记的完善 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 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选举机构的完善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选民登记的完善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第3题:

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依民法规定,本案应作如下处理:
①李天志、朱兰遗留的遗产共有2000元存款、房屋和家庭生活用品,应由唯一的继承人李梅继承。李梅为未成人,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②在为李梅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后,剩余遗产应用于清偿信用社、张海、刘江等人的债务。由于这些债权均没有担保,故应平等受偿。且债务清偿以剩余遗产为限,未清偿部分李梅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关于李梅的监护问题,如果李天容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村委会同意,其可为李梅的监护人。如果不能征得李天容的同意,则应由村委会作为李梅的监护人。
④本案中会议订立的协议对李梅没有拘束力,因为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第4题:

你对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因是如何理解的?你认为这种体制下各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应如何配置?


正确答案: 教育部于1952年颁发的《中(小)学暂行规章(草案)中,规定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职权被确定为:代表学校;领导学校的一切教育学和行政事宜;领导全校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任免教职员,总之,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均由校长决定;这种校长一长制,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与当时的干部队伍状况,以及学校运行规律的某些要求相符合,但忽视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和党组织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容易形成校长独断专行。1957年基于对当时政治形势的考虑和对“校长一长制”的弊病的认识,又提出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党支部对学校行政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了党对学校的领导作用,但与此同时,以产生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支部书记领导一切的现象。这种体制再加上其他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导致教育质量业重下降。规定了实行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领导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负有保证和监督作用,力图在保证党对学校领导的同时,强化校长领导行政的职能。

第5题:

截止2012年年末,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余额为3.31万亿美元,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正确答案: 外汇储备体现了一国现实的对外清偿能力,具有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稳定和对外借款的信誉保证等作用。但是,过高的外汇储备资产是一把“双刃剑”,带给货币管理当局巨大的压力。体现在:
①增加国内基础货币的投放量;
②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③对外汇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即是如何才能保值增值。

第6题:

我国选举法中。,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你认为应该如何完善?(中南财大2007年研)


正确答案:(1)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的制度①直接选举中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制度a.候选人的产生(参见本章简答题第6题答案)b.介绍候选人。我国选举法规定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②间接选择中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制度a.候选人的产生。在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代表联名推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酝酿提名候选人阶段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将所有提出的候选人进行汇总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后把所有合法提出的候选人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没有超过法定的差额比例则将提出的候选人都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投票选举。如果所有提出的候选人超过法定的差额比例则应将全部候选人提交代表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的得票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选举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b.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2)对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
(1)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的制度①直接选举中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制度a.候选人的产生(参见本章简答题第6题答案)b.介绍候选人。我国选举法规定,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②间接选择中候选人的产生与了解候选人制度a.候选人的产生。在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代表联名推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酝酿提名候选人阶段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将所有提出的候选人进行汇总,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后,把所有合法提出的候选人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没有超过法定的差额比例,则将提出的候选人都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投票选举。如果所有提出的候选人超过法定的差额比例,则应将全部候选人提交代表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的得票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选举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b.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2)对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

第7题:

到2005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7000亿美元,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现象确定:我国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
(2)造成原因:外贸情况、汇率制度和外汇政策、货币地位、外汇管制的程度
(3)如何合理地确定外汇储备:规模管理和结构管理(此处前者为重点,默认国际储备为外汇)
①国际储备规模管理就是通过有关管理规定和营运安排,使一国的国际储备数量保持在适度的水平上。国际储备作用的发挥是靠储备规模适度做保证的。适度的国际储备规模,是由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决定的,是有客观标准的。适度的国际储备规模,是既能满足国家经济增长和对外支付的需要,又不储备过多形成积压浪费的合理储备规模。
②确定适度的国际储备量在考虑上述诸多因素的基础上,要依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及资本流动状况来确定。根据制约储备量因素不断变动的特点,各国在确定国际储备的水平时,通常总是确定出储备水平变动的上限和下限,从而将储备水平的变动控制在适宜的中间水平上或控制在适宜的区间内。
③确定适度国际储备规模的常用方法:一国国际储备量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国际储备量和对外债务总额之比、国际储备量与月平均进口额之比。
④国际储备结构的管理,是指一国如何最佳地分布国际储备资产,而使黄金储备、外汇储备、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四种形式的国际储备资产的持有量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包括外汇储备币种结构优化和外汇储备资产结构优化。

第8题:

你认为应该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机经营体制P156


正确答案:(1)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形式。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机经营体制大致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种形式:一是农机产权是个人,使用是个人。二是农机产权是个人,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三是农机集体所有,承包到户。(2)因地制宜,发展我国农机化。发展农机化必须适应这一经营形式。

第9题:

谈谈你认为应如何营造我国的国际物流系统?


正确答案: (1)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系统;
(2)与国际物流标准体系接轨;
(3)建设以海港为核心的国际运输枢纽;
(4)加强多功能口岸物流基地的建设;
(5)营建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带;
(6)推动物流信息网络化建设。

第10题:

你认为应如何选用灌水器?


正确答案: 适于设施内使用的灌水器种类和形式繁多,使用时应考虑以下条件:
(1)设施的规模尺寸和结构形式。
(2)设施内植物的种类、品种以及其对设施环境状况和土壤水分状况的要求。
(3)设施内植物种植状况和栽培技术要求。
(4)符合灌水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