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欲向徐某强行索取财物,一日,于某以麻醉方法将徐某掳至郊外,强

题目

于某欲向徐某强行索取财物,一日,于某以麻醉方法将徐某掳至郊外,强令徐某当场交出身上的全部现金,否则将杀死徐某。于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 B、绑架罪
  • C、敲诈勒索罪
  • D、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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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案件中,哪个适用返还原物?( )

A.赵某向徐某购买两只羊,徐某将羊交付给赵某后,赵某将羊杀了卖肉但迟迟没有付款,徐某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B.何某借了赵某一支金笔,不慎丢失,赵某要求何某返还

C.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牛某,牛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下来,马某获悉,要牛某返还

D.于某借了钱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周某,周某以为是于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了下来,钱某要求周某返还


正确答案:C
「考点」返还原物
「解析」A项原物已不复存在,无法返还;B项原物已丢失,也无法返还;D项周某善意取得手表所有权,钱某无权要求返还;C项中盗窃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牛某不能取得所有权,马某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第2题:

于某欲向徐某强行索取财物,一日,于某以麻醉方法将徐某掳至郊外,强令徐某当场交出身上的全部现金,否则将杀死徐某。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抢夺罪


参考答案:A

第3题:

徐某今年17岁,辍学在家,整日泡在网吧,也因此认识了很多常年混迹于赌场的人。2016年10月25日,杨某找到徐某,想与其合伙开设赌场,两人决定分工,由徐某负责招揽赌博的人和场地,杨某负责提供资金及赌场其他事宜,两人先后在宾馆及农户家中开设赌场十场,徐某获利四万余元。问:杨某和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参考答案:开设赌场罪

第4题:

徐某在火车站蹲点,见一乘客拿一黑色皮包,便怀疑内有值钱的财物,于是趁该顾客不注意之际,迅速将该皮包拿走。回到家后,兴奋地打开皮包,发现里面除了7000元“现金”外,并无其他贵重物品。徐某仔细一看,7000元“现金”实则是假币。徐某担心自己的盗窃事实被发现,并未上交假币,也没有将假币销毁,而是藏于自己的床底下。(事实一)
徐某试图将假币花掉,于是小心翼翼地抽取了一张100元的假币,去一小超市购买香烟。但不料被超市老板张某认出,张某怀疑徐某是伪造假币的违法分子,于是要打电话报警。徐某见机将张某打伤(轻伤)后逃离。(事实二)
徐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徐某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余额是0元),将7000元假币通过ATM机存入自己的账户,然后又换了一台ATM机,从自己的账户里支取了7000元真币。真币到手后,徐某心满意足地离去。(事实三)
针对事实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由于徐某对盗窃的对象产生了认识错误,因此成立盗窃罪的未遂
B、徐某将假币藏于床底的行为成立持有假币罪
C、对徐某的盗窃行为与持有行为应数罪并罚
D、对于徐某的持有假币罪,其实行行为是未将假币上交

答案:B,C
解析:
对于事实一,徐某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是盗窃行为和持有行为。对于盗窃行为,虽然徐某盗窃时对所盗的假币并无认识,因此在主观上存在认识错误,但由于假币可以被评价为财物,因此,徐某在财物这一点上主客观是一致的。换言之,这一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对徐某行为的定性。因此,徐某应成立盗窃罪的既遂。因此,A项是错误的。徐某将假币藏于床底的行为成立持有假币罪,并且,盗窃行为与持有行为侵害了不同的法益,应数罪并罚。因此,B、C两项是正确的。对于徐某持有假币的行为额,其实行行为是“持有”这一作为本身,而非“不上交”这一不作为,因此,D项是错误的。

第5题:

徐某办完离店手续欲走出某宾馆大门时,因地面有水迹,滑倒致右臂骨裂。关于徐某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 )
A 徐某承担责任,因其已办完离店手续
B 徐某承担责任,因其自己不小心滑倒
C 宾馆承担责任,因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D 徐某承担主要责任,宾馆承担补充责任,因徐某还未走出宾馆


答案:C
解析:
顾客在酒店摔倒,酒店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

第6题:

彭某委托好友江某购买一批瓷器,江某以自己的名义向徐某购买,徐某并不知晓江某是为彭某购买瓷器。由于彭某未及时向江某付款,致使江某到期未向徐某支付货款,江某于是告知徐某自己与彭某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B.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江某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C.徐某只能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D.徐某只能要求江某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本题第三人徐某在得知江某与彭某的委托关系后,可以选择向彭某或者江某要求货款支付,因此A选项正确。

第7题:

张某、徐某以7∶3的比例投资组建一合伙企业,聘请郑某负责经营。为加强经营管理责任制,张某、徐某与郑某达成协议:郑某不作为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但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来,因经营不善,合伙企业解散,拖欠某公司3万元未予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该公司可以按以下( )方式追偿。

A.可以要求张某、徐某和郑某任何一人偿还3万元债务

B.只能要求张某、徐某中的一人偿还该3万元债务

C.如果张某、徐某约定以投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债务,则该公司只能按该比例向张某和徐某追偿,不得向郑某追偿

D.如果张某偿还了该3万元债务,有权按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向徐某、郑某追偿


正确答案:D

第8题:

徐某是甲国驻乙国X市的领事官员,其下列哪些行为可以享受领事豁免权?( )

A.徐某驾车外出公干违规逆行

B.徐某主动起诉乙国公民马某,但被马某反诉

C.徐某故意杀人

D.徐某执行公务时损坏他人财物


正确答案:AD
78.答案:A、D 考点:领事人员酌特权与豁免权及其例外讲解: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所以A、D正确。例外情况包括:(1)因领事官员或领事雇员并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而订立契约所发生的诉讼;(2)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 赔偿;(3)领事官员主动起诉引起的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4)领事人员犯重罪的。

第9题:

徐某是甲公司总经理,甲公司为其配备了一辆轿车供上下班使用。后徐某辞职,甲公司尚欠其10万元工资。徐某与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果,欲对轿车行使留置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可以行使留置权

B.徐某不可以行使留置权

C.徐某向甲公司主张10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徐某向甲公司主张10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受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答案:B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留置权的适用条件和诉讼时效。 A、B 项考查留置权。留置权包括两类,即民事留置和商事留置。根据《物权法》第 230 条第 1 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 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同时,根据《物权法》第 231 条的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可知,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四:(1)债权已到期;(2)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商事留置除外);(4)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本题中,徐某是公司的债权人,也是占有人,但是占有取得是基于公司的给付,而工资债权的取得是基于自己的劳务付出。徐某的 10 万元工资债权与轿车的占有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得行使留置权。故 A 项错误,不当选;B 项正确,当选。 C、D 项考查诉讼时效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第 188 条第 1 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徐某的 10 万元工资债权属于债权请求权,依法应受到 3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故 C、D 项均错误,不当选。

第10题:

徐某在火车站蹲点,见一乘客拿一黑色皮包,便怀疑内有值钱的财物,于是趁该顾客不注意之际,迅速将该皮包拿走。回到家后,兴奋地打开皮包,发现里面除了7000元“现金”外,并无其他贵重物品。徐某仔细一看,7000元“现金”实则是假币。徐某担心自己的盗窃事实被发现,并未上交假币,也没有将假币销毁,而是藏于自己的床底下。(事实一) 徐某试图将假币花掉,于是小心翼翼地抽取了一张100元的假币,去一小超市购买香烟。但不料被超市老板张某认出,张某怀疑徐某是伪造假币的违法分子,于是要打电话报警。徐某见机将张某打伤(轻伤)后逃离。(事实二) 徐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徐某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余额是0元),将7000元假币通过ATM机存入自己的账户,然后又换了一台ATM机,从自己的账户里支取了7000元真币。真币到手后,徐某心满意足地离去。(事实三) 针对事实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徐某存入假币的行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徐某存入假币的行为成立使用假币罪
C.徐某支取真币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D.对徐某应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对于事实三,徐某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是将假币存入ATM机与取款行为。对第一个行为,应认定为使用假币罪,对第二个行为,应成立盗窃罪。因此对徐某应按照使用假币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因此,A项是错误的,B、C、D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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