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有以下方式()

题目

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有以下方式()

  • A、外交途径
  • B、法院送达
  • C、直接送达
  • D、公告送达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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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关于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然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

B.因受送达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C.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法院也可以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D
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1条,受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属于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例外,因此D项应选。

第2题:

民事诉讼中,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包括()。

A.公告送达

B.邮寄送达

C.委托送达

D.直接送达


参考答案:A, B, C, D

第3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可以把民事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关于民事诉讼送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B、诉讼文书寄出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C、受送达人被监禁的,应当公告送达
D、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应当公告送达

答案:A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选项B,诉讼文书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选项C,公告送达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使用;选项D,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参见

第5题: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一般几种?


参考答案: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第6题:

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有以下方式()

A.外交途径

B.法院送达

C.直接送达

D.公告送达


参考答案:A, B, D

第7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送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的印刷有固定的格式

B.送达的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等

C.送达只能是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有关机关实施的诉讼行为。诉讼参与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递交诉讼文书,不属于送达

D.送达的内容是诉讼文书,包括传票、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自诉状副本、附带民事诉讼状、答辩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等等


正确答案:ABCD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题目的各选项描述的正是送达的特点和程序要求,因此应当全选。

第8题:

关于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电子送达诉讼文书,以受送达人同意为前提

B.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也可以进行电子送达

C.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仅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到人收悉的方式

D.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参考答案:B
解析: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经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亦即“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可以进行电子送达”。因此,该项认为“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也可以进行电子送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B表述错误。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经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因此,该项认为“电子送达诉讼文书,以受送达人同意为前提”是由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所以,A表述正确。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应当限定于“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所以,C表述正确。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因此,该项认为“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并无不当。所以,D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参考答案B

第9题:

简述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直接送达的途径和方式。


参考答案:

目前世界各国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直接送达的方式主要有:
(1)外交代表或领事送达,这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和采用的一种方式。这种送达方式一般都要求在不违反所在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现有的国际条约为依据。而且,大多数都规定外交代表和领事只能对所属国国民进行送达,而且都规定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2)邮寄送达是一国法院直接将诉讼和非诉讼文书邮寄给国外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我国对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境内的当事人的邮寄送达原则上持否定态度。
(3)个人送达是指将诉讼和非诉讼文书交给具有一定身份的个人,如有关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选定的人或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人代为送达。
(4)公告送达是指将所要送达的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内容张贴公告、登报和广播的方法告知有关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即为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对在外国进行的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
(5)按当事人协商的方式送达。这是英国、美国等国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第10题:

【2017年真题】关于民事诉讼送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B.诉讼文书寄出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C.受送达人被监禁的,则不能送达
D.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应当公告送达

答案:A
解析:
B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D。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还有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多种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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