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律中有关于亲属相隐的原则,无条件作免罪处置的情况有()。A、子匿父母B、父母匿子C、夫匿妻D、孙匿祖父母E、祖父母匿孙

题目

汉律中有关于亲属相隐的原则,无条件作免罪处置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 B、父母匿子
  • C、夫匿妻
  • D、孙匿祖父母
  • E、祖父母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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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谋反罪除外)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是:(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妻匿夫

D.父母匿子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法律儒家化。汉宣帝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是有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2题: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日:“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解析:
谋反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并不适用“亲亲得相首匿”。故B项“所有犯罪行为”的表述错误。

第3题:

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妻匿夫

D.夫匿妻


正确答案:ABC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解析l汉宣帝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卓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故选ABC。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是有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故不选D。

第4题:

汉律中有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其中无条件作免罪处置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父母匿子
D.夫匿妻


答案:A,B
解析:
NULL

第5题:

★★ 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谋反罪除外)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是、()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妻匿夫 D.父母匿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法律儒家化。汉宣帝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
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是有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6题:

简述布匿战争。


参考答案:

为了掠夺资源和奴隶和争夺西部地中海的霸权,罗马和商业强国-迦太基展开了生死决战。战争从公元前264至146年,共进行三次战争,延续一百年,史称布匿战争。
第一次布匿战争(264BC-241BC.是为争夺西西里而引起的。战争以迦太基战败而结束,罗马获得大量赔款和西西里岛。
公元前218年,迦太基人反击罗马,爆发了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201年)。战争之初,迦太基人在其著名军事领袖汉尼拔率领下连连获胜,但由于孤军深入,补给困难,战斗力逐渐衰弱。前204年,罗马派军进攻迦太基,前202年,双方在迦太基南部的札玛附近发生决定性会战,迦太基战败。次年,被迫求和。
经过半个世纪的恢复,迦太基再次雄起。罗马恐其强盛,于公元前149年发动第三次战争(公元前149-146年)。迦太基坚守了三年后终于沦陷,被罗马划为其“阿非利加”省。布匿战争是一场罗马征服扩张的战争。


第7题: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详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是汉律儒家化的表现,确立于汉宣帝时期,并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该原则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并非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都当然地不负刑事责任。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以上请皇帝宽贷c故B错误,ACD表述正确。

第8题:

简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正确答案:
答: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它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罪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它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诏令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即是说,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者,也可以通过上请皇帝求得宽贷。自此,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立下来。它反映汉朝法律的开始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着后世封建立法。

第9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汉书.宣帝纪》:“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汉朝的刑法适用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所谓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且对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制度。此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论语·子路》)的思想。汉朝有关亲属相隐的法律规定,意味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德观念已经被转化为法律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父子之间亲缘关系,夫妻之间的礼仪关系,是天之常理。即便有祸患,以至于死也永远存在。这样的忠诚孝道,宽怀厚道无微不至,岂能违背?从今往后,子女首谋藏匿父母,妻子首匿丈夫,孙子女首匿祖父母,包庇他们的犯罪,一般犯罪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在父母首匿子女、丈夫首匿妻子、祖父母首匿孙子女的案件中,死刑案件上请廷尉,由廷尉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始于汉宣帝年间(公元前66年),该原则作为刑法适用原则,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因为该原则对于维护封建家庭伦理道德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该制度一直为后世封建王朝所沿用并有所发展。

第10题:

依照唐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孝”罪的有

A.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
B.居父母丧,身自嫁娶
C.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
D.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

答案:A,B,D
解析:
唐律“十恶”中的“不孝”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2)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3)居父母丧,身自嫁娶或服丧伪礼;(4)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或诈称祖父母、父母死。答案选A、B、D项。在这里考生应与“十恶”中的其他罪行相区别,比如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为“恶逆”;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的为“不义”。还应注意“十恶”与唐朝其他的法律制度的关系:(1)唐律规定,犯“十恶”的贵族官员不适用“八议”的规定;(2)犯谋反、谋大逆、谋叛的,不适用“同居相隐不为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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