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德终始
第1题:
简述朱熹的"德礼政刑","相为终始"的思想。
在“德礼”、“政礼”的关系上,朱熹进行了新的阐述:第一,注意到“政”与“刑”之间,“德”与“礼”之间的内部联系。第二,从运动的角度去研究“德”“礼”“政”“刑”四者的外部关系,并把它们纳入“存天理,灭人欲”的轨道。朱熹继承了孔子“导之以德,齐之以刑”理论的基本精神。朱熹不仅提出来“政刑”“德礼”互相依存,互为终始,不可偏废。朱熹的“政”就是法律制度,即人们的行为规范。“刑”就是刑法措施,就是使法律得以实现的强制力量。“政”就是制定和颁布法律。没有“政”,“刑”就失去了依据的标准;没有“刑”,“政”也无法实现。“德”是“礼”的依据,“礼”是“德”的保障。朱熹的“德刑”关系学说基于传统的“德主刑辅”论并使之理论化。
第2题:
第3题:
主张“五德终始”学说的学者是( )。
A.孟子
B.荀子
C.邹衍
D.韩非
第4题:
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下列观点不属于先秦儒家代表人物观点的是()
第5题:
邹衍的“五德终始”说。
第6题:
A、五德终始说
B、历史三阶段说
C、生物有机体说
D、文化类型说
第7题: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坚持法家的法治思想,主要表现在()
第8题: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坚持法家的法治思想,主要表现在()
A.礼法并用
B.五德终始
C.清静无为
D.事皆决于法
第9题:
“五德终始说”始于()
第10题:
“五德终始”说是由我国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家邹衍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