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的住所,准备杀乙,但

题目

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的住所,准备杀乙,但在途中,甲突感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己的住所休息,第二天,甲因他人告发被抓获,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未遂
  •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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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第3题:

甲为杀乙而向乙的静脉注射大量空气,后甲反悔后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但乙仍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故意杀人中止

D.过失杀人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教唆乙杀丙。乙在实施杀丙行为时,甲良心发现,阻止了乙的行为。本案中,(  )。
A.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之责
B.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之责
C.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之责
D.甲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之责,乙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之责


答案:D
解析:
【精解】在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时,对于涉及犯罪中止的应特别注意。犯罪中止具有人身依附性,只能适用于实施中止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中止行为的其他共同犯罪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甲自动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但乙没有实施中止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故选D项。

第5题:

甲欲杀乙,某日携带炸药前往乙家要炸死乙,乙刚好出差不在家。甲蹲守一夜后未见乙归,就没有将乙家炸毁。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D
解析:
犯罪的形态分为完成状态(犯罪既遂)与未完成状态(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按预定计划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发生了犯罪结果。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它只能发生在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以后。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与实施阶段的中止。行为人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的是犯罪预备。案例中,甲携带炸药前往,但尚未着手实施具体的杀人行为,仍处于犯罪预备阶段,因为甲的意志以外的因素使他无法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这构成了犯罪预备。故应选D。

第6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杀李某。次日,甲因胃痛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李某。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甲与乙共同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E

第7题: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A
A【解析】首先要明白犯罪预备的含义:一是未实施犯罪,二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选项A中甲未实施犯罪,但为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而选项B、C、D中的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止,应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预备。

第8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9题:

甲与乙有宿仇,于是花重金让丙去杀死乙,结果丙在前往杀乙的途中被抓获。那么,甲构成(  )。
A.杀人罪的教唆犯
B.杀人罪的主犯
C.杀人罪的中止犯
D.杀人罪的未遂犯


答案:A,B
解析:
【精解】由于甲实施教唆丙的行为,所以甲是教唆犯。由于甲的教唆而使得丙去杀乙,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所以甲是主犯。认定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应当将共同犯罪作为一个整体对待,由于丙在前往杀乙的途中被抓获,没有着手实施犯罪,所以整个共同犯罪都是犯罪预备,甲也是犯罪预备。故选A、B项。

第10题:

甲与乙有仇,于是携带匕首去乙家杀乙,路上因心存不忍放弃了杀人念头,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是在去杀人途中自动返回的,这是自己主动放弃犯罪,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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