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李某刑事拘留,并经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法定期限届满后13个月,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未撤销案件,张某、李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李某的赔偿请求属于国家赔偿范围B、赔偿义务机关为甲县公安局和甲县人民检察院C、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的赔偿请求应当一并撤回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题目

甲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李某刑事拘留,并经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法定期限届满后13个月,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未撤销案件,张某、李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李某的赔偿请求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 B、赔偿义务机关为甲县公安局和甲县人民检察院
  • C、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的赔偿请求应当一并撤回
  •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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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A

第2题: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张某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资东、签发出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李某无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不得以其仅为名义股东为由进行抗辩。

第3题:

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犯罪为由将张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个月后,经张某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


正确答案:C
《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2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根据上述法条,拘留、逮捕在受害人无罪的情形下予以赔偿。本案中的不起诉决定确认了张某无罪,当然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选项C正确。

第4题:

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犯罪为由将张某拘留, 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个月后,经张某 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 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 定,张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 对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 的确认
D.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 偿义务


答案:C
解析:
。《国家赔镡法》第21条。

第5题: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据此可知,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选项B错误。《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选项C正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该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选项D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6题:

张某为自己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李某与张某交恶,在深夜将张某的房屋烧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
B: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不能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C: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D: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代位求偿权。详解:《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可知,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可知,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可以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是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BC选项错误,不当选。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县公安局以沈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沈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应当书面通知沈某
C: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
D:对拒绝赔偿,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答案:B,C,D
解析:
【详解】《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规定:审议规章草案时,有法制机构作说明,也可以由起草单位作说明。所以A选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规定: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故而B选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应当及时刊登。D选项错误。


B选项中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不属于书证,错误不选。


A选项错误,因为成立只是符合成立要件,仅仅表明这个行政行为在法律形态上是存在的,并不一定符合生效要件,可能成立之后无效。B选项撤销该具体法律行为使其效力终止,还可能因为法律修改、政策变化、情势变更等基于合法的撤回、收回、关闭、停止的原因而使其效力终止。


A选项错误,县公安局不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检察院。《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8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40%,李某和王某各出资30%。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为独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为乙公司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乙公司到期无法还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向银行支付100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拒绝,王某书面要求李某起诉张某,李某迟迟不予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赔偿损失后,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B.李某收到王某的书面要求3013后不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C.王某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

D.王某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


正确答案:BD
《公司法》第152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的代表诉讼,根据该条可知,股东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第9题: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答案:D
解析: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程序;赔偿时效【详解】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法院,A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010年修改《国家赔偿法》的亮点之一是取消了刑事赔偿“与虎谋皮”的确认程序。申请赔偿不必再以申请确认行为违法为前提,故B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C选项的表述是2010年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所持观点,仔细想,也不可能说只要行使职权行为还没有被确认违法就永远不超过请求时效。故C选项错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10题:

田某因涉嫌诈骗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田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田某有权要求国家对他被监视居住承担赔偿责任
B:对刑事拘留的赔偿,甲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对逮捕的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乙县检察院
D:田某只能要求金钱赔偿

答案:A,B,C,D
解析: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了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的范围。监视居住并没有限制受监视人的人身自由,因此监视居住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田某对被监视居住的情形无权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A说法不正确,应选。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批准逮捕的决定是由甲县检察院作出的,根据“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本案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为甲县检察院,对刑事拘留及逮捕部分均由甲县检察院赔偿,故选项B、C说法都不正确,应选。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知田某还可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形式,不仅限于金钱赔偿。选项D说法不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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