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

题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

  • A、重证据
  • B、重调查研究
  • C、不轻信口供
  • D、严禁刑讯逼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经查证后可作为证据使用。( )


正确答案:√

第2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批准。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检察机关

D、上一级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C

第3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以( )管辖为原则。

A、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

B、犯罪地公安机关

C、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B

第4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

  • A、办案协作函
  • B、通报
  • C、通知书

正确答案:A

第5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6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能定案。 ( )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即使没有口供,但有其他的证据经法院质证查词属实后,也可以定案

第7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能定案。(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即使没有口供,但有其他的证据经法院质证查证属实后,也可以定案。

第8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该怎样办理刑事案件?


参考答案: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1)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负责,是指职责分工和案件管辖分工,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包办代替,越权行事,也不能互相推诿,不负责任。(2)公检法三机关的互相配合,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追究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正确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共同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任务,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各行其是,互不通气,甚至互相扯皮。(3)公检法三机关的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和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错误,通过程序上的制约,以保证案件质量,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互相制约在本法中许多具体程序的设置上均有体现,如法院、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要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是错误的,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或者复核,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有错误的,有权提出抗诉等等。

第9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是部门行政规章。

第10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以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为原则。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