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非法拘禁李某于某市甲区,后又转移到该市乙区、丙区、丁区继续非

题目

张某非法拘禁李某于某市甲区,后又转移到该市乙区、丙区、丁区继续非法拘禁,张某在丁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对于该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
  • B、乙区
  • C、丙区
  • D、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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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

A.A区上级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如果该修理厂先后向该市甲、乙、丙、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案应当由 ( )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区

D.该市丁区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受理了同一案件,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3题:

该案应当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区

D.该市丁区

E.该市中级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题:

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第5题:

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是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B.必须是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

C.可以是甲区、乙区或者丙区人民法院

D.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行政案件的管辖
[答案及解析] 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参照《行政诉讼解释》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甲乙丁区均属于原告所在地,丙区为被告所在地,四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该案应当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

D.该市丁区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的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7题:

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某市甲区居民徐某未经批准在乙区非规划区内建房,被乙区城建局勒令拆除。徐某不予理睬,乙区城建局欲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应向( )提出申请。

A. 甲区法院 B. 乙区法院

C. 该市法院 D. 甲区和乙区法院均可


正确答案:B

第9题:

010年10月20日,江阳市甲区的李某与乙区的王某因琐事在丙区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 打伤。王某住院治疗,于11月20日出院,花去医药费8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 计31600元,遭到李某拒绝。王某遂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故对本案有管辖权的为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丙区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由 此可知,本题答案选D。

第10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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