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某商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在广播电视报上

题目

1995年9月,某商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广告语。高某按照启事上的要求,以一句简洁、流畅、易记、上口的广告语应征并被评为二等奖。同年11月,商贸公司在《某某日报》上刊登评选结果,宣布高某创作的广告语为企业广告用语之一,同时在该公告中刊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字样。第二年3月,高某接到商贸公司的电话,方知自己获奖。在颁奖典型上,高某谈了自己的创作构思并接受了商贸公司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事后,高某发现商贸公司已在广播、电视、报刊、出租汽车、商品包装袋等处使用其创作的广告用语,便立即向商贸公司提出异议,但协商未果。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创作的广告用语的著作权归属;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根据商贸公司在使用该广告语期间营业收入逾3亿元这一事实,要求商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高某与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主要存在如下法律关系:一是高某与商贸公司的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二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著作权归属的法律关系;三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使用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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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
【考点】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解析】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取舍C项和D项。《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而《合伙企业法》仅在第3条对普通合伙人资格作出正面限制:“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可见,二法的规定有不尽一致之处。由于新《合伙企业法》的生效时间比新《公司法》晚,故在解释上应当倾向于采取《合伙企业法》不限制公司充当普通合伙人的方案,将之作为《公司法》第15条中的“法律另有规定”处理。由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再入伙合伙企业,D项正确。C项于法无据,错误。答案为C

第2题:

1999年10月2日,A.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10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临B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4000元。10月3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填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4200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单价每台4200元,并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10月7日交货,10月10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7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月6日将货交给B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A.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月12日,韩某将4200元款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月14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定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

(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

(4)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

(5)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

(7)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楚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该行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2)空调的所有权自乙商场交付空调与第三运输公司起起发生转移。
(3)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从买卖行为的性质上看,实际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韩某只是承运人的受托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韩某处分空调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4)该买卖合同最后有效。因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物的,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甲商贸公司事后接受了韩某交付的4200元空调款,且对该处分权行为予以承认,这足以证明甲商贸公司对韩某的处分行为表示承认,因此合同有效。
(5)乙商场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约定定金数额为10万元,这大大超过主债权标的额的20%,因此,超过的部分无效。
(7)乙商场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第3题:

位于东山区的商贸公司与位于芳村区的铝材制品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越秀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因铝材制品公司未能及时供货,商贸公司向越秀区法院起诉。如果越秀区法院以( )为由不予受理,则其做法是错误的。

A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B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C本案由芳村区法院受理更为合适

D商贸公司与铝材制品公司之间存在有仲裁协议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关于本题业务(6)受托代购设备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商贸公司受托代购设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

B.商贸公司受托代购设备,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C.商贸公司缴纳营业税为0.15万元,不纳增值税

D.商贸公司不缴纳营业税,应按增值税业务处理


正确答案:BD

第5题: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以下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答案:C

第6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AB

  【考点】发起人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区分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简称《公司法解释(三)》,下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商贸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戊才可以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而非当然的就有权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选项D错误。丙和商贸公司之间不是连带关系,戊不能请求丙与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7题:

久石服装厂与黄石商贸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先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供货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久石服装厂首先向约定的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黄石商贸公司却向某法院起诉。问:某法院是否受理黄石商贸公司的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某法院不予受理丽丽商城的起诉。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8题:

位于甲区的商贸公司与位于乙区的玻璃制品公司签定一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丙区交货。合同签定后,因玻璃制品公司未能及时供货,商贸公司向乙区法院起诉。如果乙区法院以下列哪些理由不予受理,其做法是正确的是:( )。

A.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B.本案由合同履行地丙区法院受理更为合适

C.商贸公司与玻璃制品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D.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正确答案:C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起诉的基本条件。又根据《民诉意见》第l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A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41条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8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4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因此,C项正确,应当入选。D项法律没有规定,因此也不得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9题:

(五)

某热电厂急需购买一批储备煤炭,某商贸公司得知消息后,承诺可以在3个月内以低于市场价20%的优惠价格提供煤炭l0万吨,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热电厂向商贸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3个月后,商贸公司没有供货并拒绝偿还定金,热电厂1衿多次催促中发现,商贸公司主要负责人已不知去向,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96.热电厂与商贸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 )。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仓储合同

D.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

第10题: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B项:孙某能否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存在一定疑问。煌煌商贸公司并非生产者而是总经销商,对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煌煌商贸公司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孙某不承担违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是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特别赋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向销售链条上的任何销售者索赔的权利,此点存在疑问。司法部认为B项正确,值得商榷。
C项:超市与跑步机生产商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不能追究生产商的违约责任,当然也不能追究生产商的侵权责任。在此应当认为,《产品质量法》第43条直接赋予了承担产品责任的终端销售者对产品生产者的追偿权,故超市可以直接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故C项正确。
D项:超市与煌煌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可以追究煌煌商贸公司的违约责任,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故D项正确。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侵权责任。A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据此,孙某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向超市主张违约责任。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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