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各种学说及主要内容。

题目

试析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各种学说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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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选项中不够确切体现经济法重要性的是()。

  • A、经济法确认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 B、经济法促进我国与国际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 C、经济法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 D、经济法为我国与国际接轨提供了规范

正确答案:D

第2题:

一个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微观经济法体系结构,必须体现以下基本原则:符合实现()、()、符合经济法学科发展的()。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立法目的的内在要求;符合与相关学科对话的客观要求;逻辑要求

第3题:

关于我国经济法,以下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我国经济法产生至今已经有20多年历史

B、在我国,经济法独立部门地位已经得到理论界和我国官方的认可

C、我国已经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比较完善的经济法体系

D、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需要经济法


参考答案:D

第4题:

试析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和行政法同属于国内法体系,因为各自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所以都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二者具有同源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都是它们的法律渊源,二者的主体都包括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法与行政法共同致力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二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对象不同
如前所述,政府在干预或协调国内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经济规制关系是经济法特有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并不交叉也不重叠。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是特定的,即行政管理关系,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存着显著差别的。
(二)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包括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多种方式,行政法的调整方法包括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多种方式。
可见,行政法的调整方法较为简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相比之下较为复杂。行政法律责任是由行政法确立的、违反行政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经济法确立的、违反经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等。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各类经济规制关系的主体,包括具有经济规制职能的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立法目的不同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国内经济活动的干预或协调,防止和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发生,通过政府规制最大可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效能,以保障国内经济健康、良性地发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不仅是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也是其目的之一。

第5题:

试析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我们倾向于将经济法视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括如下基本的含义。
(1)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
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或协调。干预或协调的主体是国家。因此,国家的干预或协调,又可具体称之为政府的依法干预或协调。
(2)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制关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
(3)经济规制关系主要是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发生的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市场规制主体与市场被规制主体。既要调整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又要规范政府的干预或协调行为,从而体现了经济法肩负的双重职能。
(4)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
经济法具有根本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的显著特征。而经济法则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所谓社会公共性,突出地揭示了经济法一般特征的限定性条件,是指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或协调,始终以社会经济规制者的身份,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第6题:

试析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生活中的施行,也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实现的过程。通过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法律、法规等作用于经济规制关系,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义务,从而形成人们之间的经济权利义务关系,调节社会的经济秩序,构建社会的法律秩序。经济法实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法主体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即经济守法;二是经济规制主体执行法律的活动,即经济法的执法;三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经济法律审理案件的活动,即经济法的司法。

第7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是市场经济内在理念和经济社会化的要求所决定的一项基础性原则。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经济实质公平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济实质公平主要表现为交易公平,这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目标。经济法以不对等追求实质公平,主要通过限制意思自治来追求公平,即在承认经济法主体的资源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条件下追求结果上的公平。通过公平的竞争,使参与竞争的各方在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济公平应当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要求市场交易主体依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展开良性的竞争,不因一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第8题:

试析市场主体规制法的概念及其含义。


正确答案: 市场主体规制法就是在调整市场交易主体的组织及其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主体规制法的这一概念,大致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从规制的含义而言,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包括法学界通常所说的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狭义的规制,指不包括宏观调控在内的市场规制。
从调整对象而言,市场主体规制法调整的是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
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特征而言,市场主体规制法表现为调整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资格和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属于企业法。
从法律形式而言,市场主体规制法不是一个系统的法典式的法律文本,甚至也不是一个单行的法律文本,它是由众多的有关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及其市场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文本或法律规范所构成。

第9题:

试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如下的特征: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性
经济法作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之法(或称国家干预或协调经济之法),其调整对象是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规制关系,这突出地体现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性。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对等性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规制关系,是一种政府参与,并以政府为一方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其他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是政府行使经济管理权、自然人、法人等经济实体接受管理的关系。既然政府与自然人、法人之间还存在着规制与被规制关系、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两者的不对等性还是客观存在的,且可能将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
(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公共性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规制关系,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最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公共性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本质属性,这也决定了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
(四)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时代性
经济法以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这“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能够从其他社会关系中相对独立出来,形成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经济规制关系,并要求新型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加以调整,这体现了时代的要求。而此后经济法的不断发展,其内涵的不断丰富,同样也体现了不同时代的要求,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时代性。

第10题:

试析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正确答案: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职权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或法律原则,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表现在:
(1)行政指导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完全取消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但又不能强制进行,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灵活的富有弹性的行政管理手段,行政指导就成为必然选择。
(2)行政指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在过去,我国政府职能主要靠行政命令直接干预和管理经济,行政模式也是一种“官本位”的全面管制模式。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弊端很多。实行行政指导自然是经济体制转轨、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
(3)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行政指导是一种有利于提高社会综合效益的行政管理方式,采用行政指导有利于:
(1)降低管理本身成本;
(2)降低社会成本;
(3)更为有效地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由此观之,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