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

题目

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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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情况中,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需要任职回避规定情形的是:

A.小张和他的妻子在同一个厅级机关分别任不同处的处长
B.老李是某厅级机关处长,其女儿是该处某科室的科员
C.小刘是某厅级机关财务处科员,其妻小梁是该厅老干部处科员
D.老周是某厅副厅长,其妻老钱是该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任职回避常识。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2题:

张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为其寻找一套房子。经过反复比较,张某最终选择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同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在甲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李某的协助下,张某与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委托甲机构为该房屋交易办理后续的贷款及产权过户手续。

关于甲机构在该笔经纪业务收费的说法,正确的为(  )。

A.只能向张某收取佣金
B.可以向出售方收取佣金
C.可以分别向张某和出售方收取佣金
D.可以仅向张某收取佣金

答案:B,C
解析:
居间是指经纪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撮合交易成功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济行为。甲机构可以向张某和出售方收取佣金。

第3题:

下列职位哪些人员的职位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位?

A.外事办翻译

B.人事厅专技处领导成员

C.刑侦部门法医

D.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参考答案:AC

第4题:

某局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局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这一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张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为其寻找一套房子。经过反复比较,张某最终选择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同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在甲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李某的协助下,张某与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委托甲机构为该房屋交易办理后续的贷款及产权过户手续。

4.关于甲机构在该笔经纪业务收费的说法,正确的为(  )。

A、 只能向张某收取佣金
B、 可以向出售方收取佣金
C、 可以分别向张某和出售方收取佣金
D、 可以仅向张某收取佣金

答案:B,C
解析:
居间是指经纪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撮合交易成功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济行为。甲机构可以向张某和出售方收取佣金。

第6题:

某企业的输油管线需要通过某集体所有的土地,而该土地已发包给甲,该集体要想与该企业签订地役权合同,应当(  )。

A.经过甲同意
B.通知甲
C.去相关部门登记
D.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第7题:

  张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为其寻找一套房子。经过反复比较,张某最终选择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同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在甲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李某的协助下,张某与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委托甲机构为该房屋交易办理后续的贷款及产权过户手续。

1.甲机构和张某的关系是(  )。

A、 民事法律关系
B、 行政法律关系
C、 行政隶属关系
D、 劳动关系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二节“代理”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民法上的代理是一个涉及范围很广的民事行为。从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各相关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与房地产经纪的相关合同,例如代理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等来完成的。因此,甲机构与张某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第8题:

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关于聘任的情形哪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参考答案: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当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接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寓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第9题:

李某于2015年购买一套商品房,面积125平方米,合同价款68万元,为办房产证,李某带着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到办税大厅办理契税相关事项。来到办税大厅窗口办理业务时,看见办税厅工作人员嚼着口香糖告诉他需要购房合同、身份证,有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面积90-144平方米之间可享受契税优惠税率1.5%,李某听到此回答后便离开。第二天,李某将相关资料给办税厅工作人员后,办税人员便给他办理契税申报事宜,缴纳税款时,办税人员告知他需刷卡缴税李某询问能不能缴纳现金,工作人员随即告诉他:不能,请他下次再来。李某心一急便发火与工作人员开始争吵。而后面的纳税人又不断的催促快点办理,顿时大厅沸腾起来,办税厅主任见见状便急忙赶来化解,经过努力,总算化解了这场风波。办税过程中工作人员有何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吃东西,嚼口香糖,有损税务机关服务形象;工作人员回答涉税事宜时,语气不能生硬,应做到语气平和、表达清晰,应当缓和纳税人的情绪;只刷卡不收现金这个做法有欠考虑。

第10题:

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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