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