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万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1000元,单位成本为8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为10%。健身器材发出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税额允许冲减。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价税合计1170万元。5月10日,甲公司收到退货600件,6月30日又收到退货500件,甲公司收到退回货物当日已将相应货款退回。编制甲公司6月30日收到退货的会计分录。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甲公司是一家按月纳税的从事货物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3月甲公司销售额为20600 元,已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则甲公司应纳的增值税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