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取得股息收入5000元,拿出其中的2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

题目

张先生取得股息收入5000元,拿出其中的2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贫困山区,则张先生股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 A、600
  • B、700
  • C、800
  • D、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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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5月取得如下所得: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兑现6月15日到期的一年期国债利息所得 1500元,转让国库券的净所得5000元。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000

B.4150

C.4400

D.5600


正确答案:A
解析: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9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
  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
  国债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国库券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00=4000(元)。

第2题:

张某 (系中国公民)为某单位技术职工, 2011年 9 月份从本单位或得应税工资收入为7000 元。另外,其通过兼职从某一企业取得5000元的劳务报酬所得。在本月,张先生决定通过当地的政府慈善机构向某受灾地区捐赠2000 元。张先生有以下三种方案供其选择:方案一:直接从其工资所得中拿出2000 元进行捐赠;方案二:直接从其兼职的劳务所得中拿出2000元进行捐赠;方案三:分别从工资所得和劳务所得中各拿出1000元进行捐赠。问:以上三种方案哪种较好?为什么?


参考答案: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税负的经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次修改通过。该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2005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452 号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筹划方法如下:
1. 在方案一下, 纳税人的工资捐赠扣除限额是=(7000-3500)*30%=1050(元)
由于税前扣除限额只能是 1050元而实际捐赠支出2000 元,所以捐赠支出不能完全扣除。
工资应纳税额 =(7000-3500-1050)*10%-105=140 (元)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 =5000*(1-20%)*20%=800(元)
扣除税款和捐赠支出后的净所得=(7000+5000)-140-800-2000=9060 (元)
2. 在方案二下,纳税人的劳务捐赠扣除限额是=5000*(1-20%)*30%=1200(元)
由于税前扣除限额只能是 1200元而实际捐赠支出2000 元,所以捐赠支出不能完全扣除。
其工资应纳税额 =(7000-3500)*10%-105=245 (元)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 =[5000*(1-20%)-1200]*20%=560 (元)
扣除税款和捐赠支出后的净所得=(7000+5000)-245-560-2000=9195 (元)
3. 在方案三下,可知纳税人的劳务捐赠扣除限额是=5000*(1-20%)*30%=1200(元)
纳税人的工资捐赠扣除限额是 =(7000-3500)*30%=1050(元)
实际捐赠支出各1000 元,税前捐赠支出在两个说的限额下可以完全扣除。
其工资应纳税额 =(7000-3500-1000)*10%-105=145 (元)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 =[5000*(1-20%)-1000]*20%=600 (元)
扣除税款和捐赠支出后的净所得=(7000+5000)-145-600-2000=9255 (元)
因此通过比较上面三个方案的税后所得额可知,在方案三下扣除税款和捐赠支出后的所得最高,所以方案三比较好。

第3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1~5问题: 李某2010年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 000元; (2)取得股息收入1 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5 000元; (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 000元,并将其中的5 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A.李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B.支付稿酬的单位应代扣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C.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D.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正确答案:B
A劳务报酬的扣除额为20 000×20%=4 000(元),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扣除额为2 000元。 

第4题:

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张先生2011年8月份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拿出其中的30000元通过政府机关进行公益性捐赠,张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8760

B.8860

C.8960

D.9060


正确答案:C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30000(元)应纳税额=[80000×(1-20%)-19200]×20%=8960(元)

第5题:

某人在参加商场有奖销售中取得中奖所得18000元,他领取奖金时拿出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则最后实际得到的金额是( )元。

A.9480

B.9600

C.10180

D.14400


参考答案:A
解析: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8000×30%=5400(元),则准予抵扣限额为5400元;缴纳税款=(18000-5400)×20%=2520(元);最后实际所得=18000-6000-2520=9480(元)。

第6题: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1

B、2

C、6

D、12


答案:D

第7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2008年取得以下收入:

(1)张先生为A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且于当月15日发放;

(2)2008年A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08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张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08年12月28日起张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

(3)2008年12月28日张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

(4)2008年3月份因拥有境内B上市公司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2008年4月份,张先生转让B公司所有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45万元,同月转让其他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30万元,在境外未缴税款;

(5)2008年12月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此外,张先生还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5万元,张先生将其中的5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张先生全年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张先生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张先生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张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张先生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张先生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10%-25]×2+[(3000-2000)×10%25]×10=980(元)
(2)张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6-2.5)÷6×25%-1375]×6=35500(元)
2008年6月28日授予股票期权,2008年12月28日行权,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为6个月。
(3)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计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境外股票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0×20%=6(万元)
(4)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3月份因拥有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50%×20%=500(元)
(5)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1-20%)-50000]×40%-7000=21000(元)
(6)30000÷12=2500(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张先生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凡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第8题:

张先生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拿出其中的2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贫困山区,则张先生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

A.600元

B.700元

C.800元

D.10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2000/5000=40%>30%所以就只能抵扣30%,5000×30%=1500(元)
  (5000-1500)×20%=700(元)。

第9题:

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640

B.3808

C.4480

D.4760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
李某通过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40000×(1-20%)×30%=9600(元),李某实际捐赠的金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6000]×20%×(1-30%)=3640(元)。

第10题:

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通过股息、红利等形式取得的收入,属于( )。

A.税收
B.国有资产收益
C.政府收费
D.专项收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财政收入形式的分类。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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