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半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的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某公司与其职工因补发津贴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生的关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