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孙某因为海滩事故下落不明已满5年,此时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

题目

船员孙某因为海滩事故下落不明已满5年,此时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 A、孙某的配偶 
  • B、孙某的父母 
  • C、孙某的债权人 
  • D、孙某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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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题中甲下落不明满五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要求,也符合宣告死亡的要求,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选项D为正确答案。

第2题:

公民陈某在一次车祸中下落不明已满4年,其妻范某决定向法院申请陈某死亡,以便自己能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范某已准备申请结婚臀记时。陈某又重新出现,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范某不同意,人民法院应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B.陈某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范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能撤销死亡宣告

C.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D.陈某的死亡宣告撤销后,若范某尚未登记结婚,则陈某与范某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故AC正确,B错误。宣告死亡的判决撤销后,该公民因死亡宣告而消灭的人身关系,有条件恢复的,可以恢复;原配偶在公民被宣告死亡期间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故D正确。

第3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公民下落不明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过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但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因此,ABC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第4题:

村民孙某,下落不明已满三年,下列有权申请他为失踪人的有( )。

A.孙某的妻子,在孙某下落不明期间,终日郁郁寡欢而重病缠身,行动不便

B.孙某的母亲,九十高龄,双目失明

C.孙某的舅舅

D.孙某的债权人,孙某失踪前曾向其借款500元

E.孙某的姑姑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符合宣告失踪的“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条件;配偶是申请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且在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中处于第一顺序,不受其它利害关系人影响。

第6题:

刘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掉人海中,就此下落不明。现已过三年,刘某的债权人韩某申请宣告其死亡,但刘某的父母、妻子坚决不同意。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刘某父母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B.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C.应以利害关系人韩某的意见为准,宣告其死亡

D.刘某下落不明未满法定期限,裁定驳回韩某的申请


正确答案:A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25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知申请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故选A。

第7题:

詹三下落不明满8年,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詹某申请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若后发现其生还。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 )

A.由王某和詹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B.只按詹某的申请宣告失踪,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C.先按王某的要求宣告死亡,发现生还再根据詹某的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D.只按王某的申请宣告死亡,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正确答案:C
「考点」死亡宣告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因此尽管其妻不同意,其父仍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因为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既然事实证明该推定是错误的,就应该以申请撤销该推定,不能受到申请顺序的限制。

第8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D
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 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 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9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乙作为甲的妻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乙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宣告甲死亡

C.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D.乙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B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题中甲下落不明满五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要求。也符合宣告死亡的要求,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第10题:

顾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其妻钱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顾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顾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钱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4180元的电冰箱。2006年1月16日,钱某与李某结婚。2006年2月,顾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 66~70 问题。

第 66 题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死亡,必须是其下落不明满(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正确答案:D
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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