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对收购人提

题目

关于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对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进行分析 Ⅱ负责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报告 Ⅲ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 Ⅳ说明和分析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Ⅴ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 A、Ⅰ、Ⅱ
  • B、Ⅰ、Ⅲ、Ⅳ
  • C、Ⅰ、Ⅲ、Ⅳ、Ⅴ
  • D、Ⅰ、Ⅱ、Ⅳ、Ⅴ
  • E、Ⅱ、Ⅲ、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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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财务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 A.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B.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9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C.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 D.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


正确答案:ABCD
考点:熟悉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3。

第2题: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 ( )


正确答案:B
熟悉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5。

第3题: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其财务顾问。 ( )


正确答案:A
熟悉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2。

第4题: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尽的职责包括( )。

A: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B: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并提出专业意见
C: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将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
D:处置公司资产

答案:A,B,C
解析: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第5题:

下列人员,应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的有( )。

Ⅰ.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

Ⅱ.财务顾问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

Ⅲ.收购人聘请的律师

Ⅳ.收购人聘请的会计师

Ⅴ.收购人聘请的资产评估师

A、Ⅰ,Ⅲ
B、Ⅰ,Ⅱ,Ⅲ
C、Ⅲ,Ⅳ,Ⅴ
D、Ⅰ,Ⅱ,Ⅴ

答案:B
解析:
B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四十一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应当在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蕊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十三条规定,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及其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三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四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本报告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经过审慎调查,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确认收购人有能力按照收购要约所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题: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其财务顾问,财务顾问的职责有( )。

A.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B.接收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

C.持续督导

D.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E.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


正确答案:ABCDE

第7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有(  )。

A.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C.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D.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答案:B
解析:
A,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B,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C,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D描述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规定为2日。

第8题: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应尽的职责包括( )。 A.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B.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并提出专业意见 C.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将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 D.处置公司资产


正确答案:ABC
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21。

第9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A、Ⅰ、Ⅱ
B、Ⅱ、Ⅲ
C、Ⅱ、Ⅳ、Ⅴ
D、Ⅱ

答案:D
解析:
Ⅰ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和第14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规定比例(即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Ⅱ项,第15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Ⅲ项,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第27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Ⅳ项,第3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披露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Ⅴ项,第35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中国证监会
对收购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0题:

关于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活动尽职调查工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后10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
B:财务顾问需关注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
C:收购人财务顾问应当关注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和承诺及履行承诺的能力
D:财务顾问可为同个收购人的两次收购建立一套工作档案

答案:B,C
解析:
ABC三项,涉及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要约收购的目的、收购人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履约能力、是否将导致公司退市、对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等事项,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D项,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并购重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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