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的数码相

题目

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叔叔和父亲听后都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 B、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 C、李刚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 D、李刚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 E、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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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8岁的吴某接受了其叔叔赠与的一台电脑,该赠与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正确答案:A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2题:

已知某种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是0.5,当价格为每台32元时,其销售量为1 000台。如果这种商品价格下降10%,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其销售量是( )。

A.1050台

B.950台

C.1000台

D.1100台


正确答案:A
销售量变动幅度=0.5×10%=5%,所以商品价格下降10%,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其销售量=1000×(1+5%)=1050(台)。

第3题:

李方的叔叔承诺要送给15岁的李方一台笔记本电脑,要求李方在本学期的考试中进入班级前10名,对于该赠与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赠与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赠与行为有效,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无偿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

D.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李方的叔叔可以撤销赠与

E.该赠与行为是无偿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本题中的赠与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李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赠与由李方的父母来受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4题:


李明与李刚销售苹果纠纷案


果农李明承包有100亩苹果园,于201 1年8月20日委托其在市里的远房亲戚李刚在市内代为销售,并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最低每斤0.8元,李刚按销售总额的5%提成,于每次李刚交还货款时结算。李刚需将市里苹果需求量大小及时通知李明,以便李明及时给李刚送货。


8月24日,李刚开始积极行动,先后以自己的名义与A市场和B市场签订了每天供应苹果的合同,每斤价格为0. 85元;并与杨某等其他商贩口头约定可到自己家里随时提货,价格面议。为寻找上述买主,李刚共花费1000余元。李明的苹果运到市里后,由于质量上乘,销路非常好。李刚见自己以每斤0. 85元的价格与A市场和B市场签订了合同,超过了约定的最低价格,遂将多出的0. 05元自己留下,以0. 80元的价格向李明交还货款。


9月30日,由于李刚没有向李明报告市场的需求量,李明按约定依前日的需求量送来2000公斤,结果只售出1500公斤,剩下的500公斤堆放在储藏室内,因多日连降大雨全部腐烂发霉。 10月2日,李刚病重不能起床,又未能与李明电话取得联系,在B市场多次催促下,遂委托自己驾驶技术水平不高的弟弟李二向B市场送货,结果车翻到水沟里,造成较大损失。


【问题】


1.为找买主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2.若在李刚答应李明替其销售苹果后,又因,工作不顺心,不愿再去帮李明销售苹果,财其可否要求解除委托合同?为什么?


3.超过约定最低价的每斤0. 05元的利益应当归谁所有?


4.对于500公斤苹果的损失,李明可否要求李刚赔偿?为什么?


5.对10月2日的损失,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设B市场知道李刚是代李明销售苹果的,若B市场拉走苹果后一直没有付款,李明可否直接请求B市场付款?为什么?


7.设B市场不知道李刚是代李明销售苹果的,若李明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将苹果运到B市场,李刚应当怎么做?B市场又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应当由李明承担,李刚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应由委托人李明承担。


2.可以。因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有任意解除权。


3.该利益应当归李明所有。因为该利益是受托人李刚处理委托事务所得,应归委托人李明所有。


4.可以。因为李刚与李明之间是有偿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李刚没有及时向李明报告市场的需求量,违反了委托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由此而给李明造成的损失。


5.应当由李刚和李二根据自身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6.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李刚虽以自己的名义在李明授权范围内与B市场签订合同,但B市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刚与李明之间的代理关系,因此该合同直接约束李明和B市场,李明可以直接请求B市场交付货款。


7.李刚应当告知B市场其是李明的受托人。B市场可以选择李明或李刚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解题的关键首先在于区分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行纪是商业行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其次,转委托的前提条件是取得委托人同意。这是一般的原则,例外情况是受托人在紧急情况下为委托人的利益所进行的转委托,依法也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此种情况下,受托人仍需承担选任责任和指示责任。




第5题:

小军10岁生日当天,叔叔送了他一辆价值1500元的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事后,叔叔因为与小军妈妈发生矛盾而要求其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赠与有效
B.小军妈妈应当返还自行车
C.赠与无效,因为自行车价格过高
D.赠与无效,因为小军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本题中,叔叔与小军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且已经将自行车交付小军。因此赠与有效,当事人无权撤销。故选A。

第6题:

李某(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3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某与其同学刘某关系甚好,李某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某。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某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某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正确答案:BC
李某虽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可以发生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或者纯获利益的行为,所以A选项不对;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父亲,因此能否出卖该相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故D选项不正确。

第7题:

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

A.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

B.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C.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D.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E.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正确答案:ABDE

参见教材P146

第8题:

李刚(12岁),其叔叔(40岁)赠与其一台价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父亲听说后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刚出卖相机的行为效力未定

B.李刚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

C.李刚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相机

D.李刚接受赠与的行为效力未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事行为的效力以及赠与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条和《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从事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但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赠与是指赠与人无偿转让自己财产的所有权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除了赠与人对接受赠与附有条件外,受赠人因赠与行为即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A、D项错误,李刚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从事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C项,李刚不需要征得父亲同意也可以卖出相机。

第9题:

共用题干

李某15周岁,长相成熟,常被陌生人误认为已满20周岁,一日,其在国外的叔叔赠与李某5000元人民币,李某欣然接受,并用其中的60元购买了《英汉双解词典》一本,用4000元购买了电脑一台,再将剩下的940元授权好友张某以其(李某)名义购买物品,上述行为均未告知李某父母。有关这些行为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接受叔叔赠与的行为效力未定
B:购买《英汉双解词典》的行为效力未定
C:购买电脑的行为效力未定
D:授权张某的行为效力未定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之间的区别以及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和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另外还涉及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区别。在本案中我们无法看出甲对丙有授权,因此,丙出售的行为欠缺相应的代理权,因此应当构成无权代理,而非表见代理。


李某15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长相让人误认为已成年并不影响对他的行为能力的认定。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可依以下3个法条:《民法通则》第12条、第58条的规定,《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李某和其叔叔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李某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该行为有效。李某和商店之间买卖《英汉双解词典》的合同属于与李某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因此,该合同也有效。而李某购买电脑的合同则超出了其行为能力范围,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因此是效力未定行为。而李某授予张某代理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应适用《民法通则》而非《合同法》,该行为属无效而非效力未定。因此,A、B、D三项说法错误,当选。


虽然柯益公司的销售人员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但是陆某登录网站了解到了洪雅楼盘的真实销售情况,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决定购买的,因此陆某和柯益公司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不存在瑕疵问题,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甲乙为了少缴税费等非法目的而订立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示一致、真实有效,合同成立并生效。该合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不需房产部门的批准。因此B、C两项正确,A、D两项错误。

第10题:

莉莉是一个非常可爱的14岁的女孩,其父亲的好友李某非常喜欢莉莉,赠与莉莉联想电脑一台,价值4500元,并同其签订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赠与行为须莉莉的妈妈同意才能生效

B.赠与行为有效

C.赠与行为可由莉莉的父母请求撤销

D.赠与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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