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其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

题目

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其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办理逮捕手续
  • B、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也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 C、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即使其行为又该逮捕的,也不需办理逮捕手续
  • D、如果李某在脱逃期间其服刑期届满,即使其犯新案又符合逮捕条件,也不需办理逮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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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执行机关认为其可以被减刑,那么对于该罪犯的减刑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裁定?( )

A.执行机关

B.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

C.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依据《刑诉解释》第362条第2项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由罪犯所在监狱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所以,答案为D。

第2题:

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办理逮捕手续
B.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也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C.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即使其行为又该逮捕的,也无须办理逮捕手续
D.如果李某在脱逃期间其服刑期届满,即使其犯新案又符合逮捕条件,也无须办理逮捕手续

答案:A,C
解析:
这是关于服刑罪犯脱逃后又犯罪是否需要办理逮捕手续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第1条、第2条的规定,如查明查获的犯罪分子确为服刑期间脱逃的劳改犯,可由捕获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羁押,不必再办逮捕手续。其中,对于未发现有其他新罪的,通知原羁押劳改单位解回处理;如果在捕获地发现犯有其他新罪的,即由捕获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核实后,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在人民法院判决后,通知原押劳改单位解回执行。当时没有查明犯罪人系脱逃的劳改犯,其所犯罪行又应该逮捕的,可依法办理逮捕手续,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3题:

2004年6月,某监狱发现服刑人甲有漏罪的情况、服刑人乙在监狱中又故意伤人。下列关于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审判管辖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根据《高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题中四个选项都是符合法条规定的。

第4题:

(2007年真题)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  )。
A.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3年期满后享有政治权利
B.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须剥夺政治权利3年
C.在监狱服刑期间不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3年
D.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最后3年被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B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8条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故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应当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须剥夺政治权利3年,B项正确。

第5题:

行为人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
A.甲在看守所殴打监管人员,情节严重的
B.乙在监狱服刑期间组织其他被监管人员聚众闹事,严重扰乱了监狱的正常管理秩序的
C.丙在劳改农场服刑期间殴打其他的服刑人员
D.丁在监狱服刑期间指使他人殴打、虐待其他的被监管人员,导致被虐待人自杀的


答案:B,D
解析:
详见《刑法》第315条。构成本罪须“情节严重的”。

第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罪犯周某在服刑期间,姑姑去世,留给他一笔遗产没有继承权

B.罪犯李某在服刑期间被罪犯王某打伤,则李某可以提出国家赔偿

C.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罪犯张某有信奉基督教,将耶稣像悬挂在自己床头的自由

D.罪犯楚某受到狱警段某的人格侮辱,监狱应当对段某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D
罪犯依法享有继承权。所以A项错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所以B项错误。罪犯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享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罪犯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保持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改变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没有将耶稣像悬挂在自己床头的自由,所以C项错误。罪犯虽然是受刑罚处罚,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并没有因此失去本身所固有的人格,他们仍然是人,同样有人格和尊严。《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同时,尊重罪犯的人格也是有效改造他们的基本前提。D项正确。

第7题:

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来因表现良好,执行机关认为其可以再次被减刑。那么,唐某第二次减刑作出裁定的机关应是:()

A: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
B: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执行机关

答案:B
解析:
【考点】减刑的裁定机关。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49条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4)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A、C、D项错误,故B项正确。

第8题: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 )。

A.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 3年,3年期满后享有政治权利

B.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需剥夺政治权利3年

C.在监狱服刑期间不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3年

D.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最后3年被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甲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监狱服刑期间当然没有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须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答案为B。

第9题:

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其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办理逮捕手续
B.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也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C.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即使其行为又该逮捕的,也不须办理逮捕手续
D.如果李某在脱逃期间其服刑期届满,即使其做新案又符合逮捕条件,也不须办理逮捕手续


答案:A,C
解析:
。这是关于服刑罪犯脱逃后又犯罪是否需要办理逮捕手续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第1条、第2条的规定,如查明查获的犯罪分子确为服刑期间脱逃的劳改犯,可由捕获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羁押,不必再办逮捕手续。其中对于未发现有其他新罪的,通知原羁押劳改单位解回处理;如果在捕获地发现犯有其他新罪的,即由捕获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核实后,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在人民法院判决后,通知原押劳改单位解回执行。当时没有査明犯罪人系脱逃的劳改犯,其所犯罪行又应该逮捕的,可依法办理逮捕手续,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10题: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依据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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