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饭店招用张某为饭店的服务员,双方签约劳动合同,后发生争议,则下

题目

甲饭店招用张某为饭店的服务员,双方签约劳动合同,后发生争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甲饭店强迫张某加夜班,张某可以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 B、张某在哺乳期内,严重违反饭店纪律给饭店造成较大的损失,饭店可以解除合同
  • C、在试用期内,张某可以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 D、甲饭店没有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张某有权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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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就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劳动合同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以后,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饭店根据其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五年……”的规定则认为:张某与饭店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至少还应与饭店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张某不再为饭店服务,则应赔偿饭店培训费1200元。(该《饭店员工须知》是在该饭店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一年零九个月时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及实施之前,既没有征求过工会的意见,也没有征求职工本人的意见,纯属饭店单方面的意见。)在此之后,张某又多次与饭店交涉,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要调离,必须交齐1200元培训费,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向父母求助,凑齐了1200元,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张某无法接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给予公正处理。

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对张某是否有约束力?

(2)张某能否终止与饭店的劳动合同?

(3)张某是否负有赔偿饭店培训费的义务?


正确答案: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答案与解析】
(1)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符合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国家法律、法规又没有规定的,才能作出补充的规定,因为前者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后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作为单方意志体现的企业规章制度毕竞处于从属的地位,任何与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条款都属无效。《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只是饭店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与劳动合同相抵触,对张某没有约束力。根据《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张某与某合资饭店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饭店员工须知》规定的“至少应服务五年”因与之抵触而无效。《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续订也不例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劳动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张某与某合资饭店签订的劳动合同的2年期限届满,张菜有权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只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饭店就应为张某办理调离手续,不得为张某设定新的义务。
(3)某合资饭店认为张某应与饭店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赔偿饭店后3年的培训费。饭店把收取培训费作为张某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由于续签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因而这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25条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基于保密议务和竟业限制,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金。张某不与饭店续签合同是因为服务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终止,且接受的是企业的正常培训。因此,饭店收取张某的培训费没有法律依据。

第2题:

甲饭店招用乙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设定情况中,乙无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A.甲强迫乙加夜班

B.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

c.在试用期内乙不适应工作环境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参考答案:C

第3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CD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以及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题A、B、C、D选项正确。

第4题:

甲某于2001年6月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甲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甲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甲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甲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甲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甲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甲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 如果饭店欲以此理由解雇甲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因为饭店不具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第5题:

甲餐饮集团聘用张某为其面点师,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A.因甲强迫张某加夜班,张某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张某工资,张某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张某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D.甲不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E.无论何时,甲都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答案:A,B,D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BD两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C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E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三种情况,并非所有情况下甲都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第6题:

旅客张某投宿乙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下午,张某凭取物牌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领走。张某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对此案判断错误的是;( )

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张某个人承担部分损失

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张某全部损失

C.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予张某补偿

D.保管合同不成立,饭店酌情给予张某补偿


正确答案:ACD
「考点」保管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题: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因张某是该饭店员工,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应赔偿1200元后方能解除合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

B.张某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合同,饭店不得强迫张某缴纳1200元培养费,《饭店员工须知》中的规定因违背了《劳动法》而无效

C.若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D.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C

第8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A、B、D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错误。

第9题:

甲某于2001年6月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甲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甲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甲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甲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甲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甲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甲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 甲某如被解雇,工会可从哪些方面帮助甲某维护其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工会可从以下两方面帮助甲某:就饭店解雇一事向饭店提出意见,要求重新处理;支持和帮助甲某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10题:

张某被甲建筑队招用,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为发泄对项目经理的不满,将工程材料以次换优。根据以上事实,()表述是正确的。

  • A、张某和甲建筑队的劳动合同可以撤销
  • B、张某和甲建筑队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 C、甲建筑队可以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 D、在试用期间,甲建筑队不能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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