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吴某涉嫌抢劫犯罪一案的过程中,对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若干证

题目

法院在审理吴某涉嫌抢劫犯罪一案的过程中,对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若干证据进行审查。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 A、采用拷打方式获得的吴某供述
  • B、采用威胁方法获得的证人徐某的证言
  • C、采用剥夺睡眠的方式收集的被害人徐某的陈述
  • D、通过刑讯证人袁某收集的现场视频资料一份,收集方法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控诉方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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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AB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第2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l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第3题:

吴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吴某正在怀孕而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可要求其将护照交公安机关保存。()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第 77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A.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某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则被羁押的张

某应当立即释放

B.李某在其涉嫌强奸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后伺机逃脱了,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某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中止审理该案

C.赵某涉嫌故意杀人一寨中,对于凶器产生重大争议,要求调取新的物证,因此可延期审理

D.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羁押的吴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内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BD
[考点]不起诉,中止审理,延期审理,对妨害法庭秩序的处罚
BD。依《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A项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故B项中应适用裁定而非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知,C项符合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依《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综上可知,B、D项当选。

第5题:

刘某(15 周岁,涉嫌强奸),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特定的程序。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准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群众旁听,但是允许其父母到场

B.因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通知司法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强奸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 成长,对其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选项A、C是正确的,根据刑诉法267条,规定,选项B正确,公开宣告判决是一个没有例外的原则,是D
【相关考点梳理】司法考试中未成年人的考点也是一个热点,新刑诉法对其有了点小变动,原则是更有利于未成年的发展。考生可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不太熟悉的可以按照常识解决。

第6题:

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是()

A.吴某父亲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已下落不明4年的吴某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宣告吴某失踪的判决

B.曾某诉其兄侵犯其继承权一案,经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曾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C.某出版社诉某图书发行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出版社的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

D.周某诉晏某离婚一案,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周某与晏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


参考答案:A, C, D

第7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D
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诉讼中止,应该是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所以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B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是法院痘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B错误;对于合并问题,《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当选。

第8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正确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九)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五)项的规定,且没有《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高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四)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第9题: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吴某涉嫌诈骗一案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被拘留的吴某,但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

A.立即释放吴某

B.将释放吴某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C.如认为对吴某需要继续侦查,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有B,可以要求复议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故ABC项A。根据本法第7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B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故D项A。

第10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C选项中的情形不属于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因而是错误的。此选项也可根据《民诉意见》第50条的规定排除,即“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又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和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所以A、D和B选项中的情形应当分别适用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但是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中止诉讼应当以裁定为之,而延期审理应当以决定为之。所以只有D是正确选项。【陷阱】本题的迷惑点在于裁决文书的类别上,我们通常会忽略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在文书上的差别,从而导致解题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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