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所在甲国的甲国人里尔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乙国人施某在甲国办理

题目

经常居所在甲国的甲国人里尔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乙国人施某在甲国办理了结婚手续,数年后两人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里尔与施某结婚的条件适用甲国法
  • B、两人应依双方国籍国法规定的手续结婚
  • C、两人结婚的条件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 D、两人结婚的手续符合甲国法即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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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后与一乙国人因在中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不在甲国和已国,则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参考答案:A, D

第2题:

甲国A公司依照乙国疯啦全额投资设立了B公司。后B公司与A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应确定B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

A.甲国

B.乙国

C.甲国或乙国

D.丙国


参考答案:B

第3题:

古某与杨某是中国公民,二人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后二人在乙国缔结婚姻回中国后二人感情不和,遂到中国某法院诉讼离婚,则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

A.中国法律,因为二人均为中国公民

B.甲国法.因为二人经常居所地在甲国

C.乙国法,因为二人婚姻缔结地为乙国

D.中国法律,因为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正确答案:D
36.答案:D 考点: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讲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所以,D正确离婚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没有选择的可以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本案是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所以适用本法第27条规定。

第4题: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
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
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其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A正确。

第5题:

甲国国民特里尔在甲国犯罪后逃往乙国。甲国向乙国提出了引渡要求,但乙国表示拒绝。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乙国的下列不予引渡的理由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国认为特里尔是政治犯,因而不予引渡

B.特里尔的行为虽然构成了对甲国法律的违反,但根据乙国的法律并未构成犯罪

C.乙国认为甲国是专制国家,其司法程序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权

D.甲、乙两国间没有有关引渡的条约


正确答案:ABD
“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关于引渡的两大原则,其中,对于政治犯罪的认定一般取决于被请求国,因此AB正确。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D正确。C不是拒绝引渡的正确理由。

第6题: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所在甲国。后与乙国人因在中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不在甲国和乙国,则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参考答案:A, D

第7题:

里尔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里尔的职务可因下列哪些情形而终止?( )

A.里尔的任期届满

B.甲国与乙国外交关系断绝

C.里尔被甲国召回 T--

D.乙国要求甲国召回里尔


正确答案:ABCD
使馆人员的职务一般因派遣国与接受国断绝外交关系和暂时中断外交关系,或者因派遣国或接受国主体资格消失,以及因革命产生新政府等原因而终止。派遣国通知接受国其外交代表职务已经终止;接受国通知派遣国该国拒绝承认该外交代表为使馆人员,也会使其职务终止。ABCD正确。

第8题: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答案】BCD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选项BCD说法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9题:

中国人祁可多年旅居甲国,他死时未留遗嘱。祁可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因祁可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祁可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因依中国法应适用祁可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祁可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祁可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反致及继承的法律适用。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能都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依上述第31条的规定,C正确,不动产位于甲国,应适用甲国法律。D正确,被继承人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应为甲国法律。

第10题:

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 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____人格权。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王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A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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