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0年8月从某医学院专科毕业,李某可以()

题目

李某于2000年8月从某医学院专科毕业,李某可以()

  • A、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2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B、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C、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D、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1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E、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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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于某与李某乃邻居,因李某长期辅导于某之子英语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于某便将家传之宝一珍珠赠与李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十分精致。李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数日后反悔想要此珍珠,于某表示珍珠其妻子保管,恰其妻回娘家,等妻子回来后将珍珠送于李某。后于某妻子回家不同意,不愿赠与珍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于某应交付珍珠

B、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C、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D、李某与于某之问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于某有权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公司委托李某到乙地购买5000公斤大米,李某到达乙地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供应商于某签订了协议,后李某发现当地的绿豆不错,就利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供应商于某签订了购买绿豆的合同。以下( )说法错误。

A.李某和于某的合同只有经过甲公司追认有效

B.只有在甲公司实际收到于某提供的绿豆时,李某和于某的合同才有效

C.于某可以撤销合同,使合同无效

D.李某和于某要对甲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合同确定有效,于某没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山只能继承高某遗产,而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B.小山可以继承高某遗产,也可以继承李某遗产
C.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但是应该比小林的少
D.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而且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小山是否可以继承李某遗产,应该由小林和李某现任丈夫决定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不能改变子女的继承关系,因此,小山既能继承高某的遗产,也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分得的份额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第5题:

李某为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休病假在家,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甲于1995年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小刚。李甲于1998年车祸身亡。女儿李乙未婚,与父母同住。李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出差,2000年于南方某城市认识了当地的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李某生有一子李丙,李丙一直随母亲生活。2003年李某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35万元,李某生前没有遗嘱,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妻子王某可以分得遗产5万元 (2)李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李甲应得

A.(1) (3)

B.(2) (4)

C.(1) (2)

D.(3) (4)


参考答案:C
解析:首先明确李某的遗产范围,与妻子王某分割夫妻财产后,20万元为李某的遗产。由于李某生前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王某、孙子李小刚(代位继承)、女儿李乙、李丙(非婚生子女),每人继承5万元。钱某与李某并不属于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因此没有继承权。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参考答案:C

第7题:

张某于1998年将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租给李某,租期1年,租金一次付清,1998年5月份张某将房子卖给丁某,则( )。

A.李某找张某另租房子给他

B.张某将剩余月份租金退给李某,并支付违约金,李某另找房子

C.李某可以继续租用房子到期

D.李某和丁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C

第8题:

张某将手表借给李某使用,李某以市价卖给刘某,刘某不知道该手表非李某所有,张某发现后要求刘某返还原物,刘某( )。

A.有返还义务

B.将原价款从李某处要回,交给张某即可

C.没有返还义务

D.将手表交还李某


正确答案:C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例中刘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刘某返还。

第9题:

2001年6月,尹某(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08年8月,尹某向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情形中,尹某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A:李某在2008年8月已怀孕6个月
B:李某于2008年7月因手术丧失生育能力
C:李某于2008年6月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D:李某与尹某在2007年10月生育一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关于离婚的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判断选项A、C、D均为限制范围内。应选B。

第10题:

2010年2月,张某与李某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于2011年2月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没有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根据《民法通则》,若发生下列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李某于2011年3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B.张某于2011年4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C.李某于2011年4月口头同意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D.张某于2011年5月口头催促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E.张某于201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答案:C,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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