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如何确定工程款?如果双方已经结算,是否以结算单为依据?如未经结算,又如何确定工程款数量?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合同价款―施工中合同价款调整额―已结算工程款-保修金
B.合同价款+施工中合同价款调整额―已结算工程款-保修金
C.合同价款+施工中合同价款调整额―已结算工程款+保修金
D.合同价款―施工中合同价款调整额―已结算工程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
A.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B.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定、有效定额、价格、取费标准
C.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审定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合同价款
D.国家及银行有关工程款结算的规定。
第9题:
第10题: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义而进行工程承包的,合同应为无效,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请问: 1.到底谁有权利向发包人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 2.如果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按实结算工程款? 3.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