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

题目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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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说法组合全部正确的是哪一项?

①“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并分别由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掌握

②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

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领导与监督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牵制

④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正确答案:C
[考点] 三权分立、法律渊源、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选举权的普遍性
[答案及解析] C。本题是组合题,题干①考察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以权力制约权力,从而保障权力的相互平衡,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是用国家机关的分工形式来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三权分立理论对资产阶级宪法具有很大影响,资产阶级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反映资产阶级政治需要的三权分立学说。因此题于①正确。题干②考察我国法律渊源,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制定的要求人民普遍遵守的规范性文件,才是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是一种非规范性的文件,不能作为法律渊源。因此题干②不正确。题干③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爱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可知,题干③正确。题干④考察选举权的普遍性,根据《宪法》第34条,王某虽然是犯罪分子,但并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享有选举权。题干④正确,综上所述,C项当选。

第2题:

王某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他现在正在监狱服刑,关于其选举权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没有选举权 (⊙o⊙)

C.不能行使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A
A根据《宪法》第34条规定,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可以行使,也无须经过监狱批准。

第3题:

罪犯丁某在服刑期间受到监狱干警王某虐待,丁某就此事实向监狱驻地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控告了王某的虐待行为。丁某就其受虐待所享有的控告权属于()

A.一般权利

B.原有权利

C.接受权利

D.第二性权利


参考答案:D

第4题:

张某被判处管制,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只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才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第5题:

被告人王某,1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王某被送往当地未成年管教所服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 )

A.被害人温某
B.王某的父亲
C.王某的成年胞兄
D.王某的辩护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申诉的主体及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王某是未成年人,王某的父亲当然是其法定代理人,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6)项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所以,王某的成年胞兄也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第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①“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并分别由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掌握②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领导与监督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牵制 ④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A.①②④B.①②③④C.①③④D.②③④


正确答案:C
本题是组合题,①考查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以权力制约权力,从而保障权力的相互平衡,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是用国家机关的分工形式来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三权分立理论对资产阶级宪法具有很大影响,资产阶级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反映资产阶级政治需要的三权分立学说。因此①正确。②考查我国法律渊源,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制定的要求人民普遍遵守的规范性文件,才是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是一种非规范性的文件,不能作为法律渊源。因此②不正确。③考查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可知,③正确。④考查选举权的普遍性,根据《宪法》第34条,王某虽然是犯罪分子,但并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享有选举权。④正确,综上所述,C项当选。

第7题: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包括( )。

A.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盗窃犯任某

B.郭某在服刑期间悔改表现好,被裁定假释

C.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邓某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王某


正确答案:BCD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第8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为正确答案

第9题:

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刘某在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根据法律规定,有权裁定刘某减刑的是服刑地的哪一个机关?()

A.监狱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49条第3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所以,裁定机关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本题选D。

第10题: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服刑9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2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待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
(1)对王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被告我王某 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盗窃罪,符合撤销假释的条件,所以应当撤销假释。
(2)第一,根据刑法规定,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对于盗窃罪而言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与新罪实行数罪并罚。无论前罪与后罪是否是同种数罪都要数罪并罚。所以尽管被告人王某的前罪与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犯罪都是盗窃罪,但是还是需要进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王某还犯另外一个抢劫罪,所以应当将两个盗窃罪与抢劫罪一起进行并罚。第三,由于王某又犯新罪,所以应当采用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即12年先减去9年,将剩下的3年与后来盗窃罪所判的刑罚以及抢劫罪所判的刑罚一起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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